大洋电机(00224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26-01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鲁楚平先生因公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徐海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9 席董事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刊载于2026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承宁先生、石静霞女士、张永德先生、陈良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和《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报告期内因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司原独立董事刘奕华先生、侯予先生、郑馥丽女士亦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6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本报告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2025 9 0 三、审议通过了《 年度财务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票,反对票票,0 弃权票票)。 《2025年度财务报告》刊载于2026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26年3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26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股票期权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度权益分派事宜。 《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公告》刊载于2026年3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 2026 3 24 《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载于 年 月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上。 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刊载于2026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刊载于2026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上述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操作方案》即行废止。 九、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待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刊载于2026年3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大洋电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电机香港”)、控股子公司珠海市伟高变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伟高”)经营发展需要,保障其业务顺利开展,根据实际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大洋电机香港、珠海伟高分别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累计不超过等值美元2,400万、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具体条款将以与相关金融机构(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 3 24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载于 年月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刊载于2026年3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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