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明电子(30168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23日 21:15:11 中财网
原标题:宏明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6年 3月 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 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 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 www.chinadaily.com.cn),供投 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宏明电子
2、股票代码:301682
3、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1,549,358股
4、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30,387,340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69.66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截至 2026年 3月 10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65.16倍。

截至 2026年 3月 10日(T-4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4年扣 非前EPS (元/股)2024年扣非 后EPS (元/股)T-4日股 票收盘价 (元/股)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扣非前 (2024年)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扣非后 (2024年)
603267.SH鸿远电子0.66530.442859.7589.81134.92
603678.SH火炬电子0.40900.356239.1695.74109.95
300726.SZ宏达电子0.67800.549650.2574.1191.42
000733.SZ振华科技1.75071.511852.9030.2234.99
300115.SZ长盈精密0.56690.390336.5764.5193.70
002635.SZ安洁科技0.39720.315615.3938.7548.77
002600.SZ领益智造0.24000.222514.6260.9365.70
算术平均值(剔除异常值)70.6474.90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 2026年 3月 10日(T-4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4年扣非前/后 EPS=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扣非前/后静态市盈注 3:在计算去除异常值的市盈率均值时,1)静态市盈率(扣非前)把振华科技(2024年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超 50%)视为异常值;2)静态市盈率(扣非后)把鸿远电子火炬电子振华科技视为异常值。

本次发行价格69.6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3.61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6年3月10日(T-4日)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65.16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平均静态市盈率(剔除异常值后)74.9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增加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并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涛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 188号
电 话:028-84391463
传 真:028-84337617
联系人:梁爽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明希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11 层
电 话:021-33389888
传 真:021-54047982
联系人:龙家立、黄学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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