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300620):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翊东、陶晓慧、刘成昆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翊东、陶晓慧、刘成昆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3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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