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60502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3月23日 21:25:07 中财网
原标题:永和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股份”或“公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针对永和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173,60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72,016.38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5年3月7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截至2026年3月18日,累计归还60,000.00万元,前次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18日,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8,121.43  
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进度
包头永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能源材料产业园项目123,600.0065,799.0353.24%
补充流动资金48,416.3848,416.38100.00%
合计172,016.38114,215.41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保荐人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6年3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安排分期分批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短期内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及时、足额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亦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需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30,000.00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永和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珺珑 王家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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