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恒丰纸业(600356):恒丰纸业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0356 证券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26-009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购四川锦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锦丰”)100%股权项目已经完成。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二条第(7)款,各方同意,交割日后30日内,公司作为四川锦丰控股股东,应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制度及相关债权债务合同的规定配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完成存续债务担保手续的变更,承担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华及其关联方对四川锦丰债务的担保责任。以及《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农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华农科”)关于就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兜底责任的承诺函》第二条,在交割日后,如四川锦丰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对兜底债务或者授信额度以“借新还旧”或类似形式进行债务置换或重组,福华农科承诺,其在本函项下的流动性支持责任不会因此等债务置换行为而豁免或减少。福华农科将继续以本函第一条约定的责任总额为限,对置换后形成的新债务承担同等责任的流动性支持义务。 基于上述条款,公司拟为四川锦丰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1,20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用于上述担保替换及四川锦丰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担保事项具体条款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和担保合同签约时间等,均以后续公司及四川锦丰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四川锦丰目前尚未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限,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四川锦丰贷款提供担保系为降低其财务费用及保证四川锦丰运营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战略布局发展。四川锦丰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获取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情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基于担保替换及四川锦丰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对外无担保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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