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600717):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时间:2026年03月24日 18:21:43 中财网
原标题:天津港: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4人,分别为侯欣一、张玉利、吴津喆、曹强。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侯欣一、张玉利、吴津喆、曹强的任职经历
及个人提交的自查情况,确认各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各位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与以上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或未为其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况,亦未在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
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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