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600660):福耀玻璃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3月24日 18:21:51 中财网

原标题:福耀玻璃:福耀玻璃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资料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目录
一、202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3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4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16四、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17五、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18六、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21七、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22八、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32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38十、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5十一、关于修改《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案............................49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一: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曹晖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现在,我向各位作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福耀”)2025年度(报告期)董事局工作报告(涉及的财务数据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5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截至2025年度,中国汽车产销已连续十七年稳居全球第一。

汽车行业短期来看,市场正处于持续复苏进程中。然而,国内外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行业面临的多重挑战和不确定性仍未缓解。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中国政府持续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在着力扩大内需、优化产业结构的同时,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并通过一系列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汽车消费,如优化限购政策、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以旧换新、延续并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至2027年12月底等一系列刺激汽车消费政策等,随着这些促消费、稳增长政策的深入实施与持续发力,中国汽车市场有望延续稳中向好、结构优化的发展态势。

从全球汽车工业结构看,发展中国家新车产量和汽车保有量占比均不断提升,影响不断加大,但汽车的普及度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巨大,美、日、德等发达国家每百人汽车保有量均超过50辆,而发展中的中国2025年每百人汽车保有量仅约26辆,中国与主要发达国家汽车保有量水平还有比较大的差距。相对于中国人口数量、中等收入人群占比、人均GDP等而言,中国潜在汽车消费潜力巨大,且中国内部完备的供应链体系为汽车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汽车工业提供配套的本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当前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新四化)已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汽车市场进入需求多元、结构优化的新发展阶段,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智能汽车也已经进入到大众化应用的阶段,汽车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交通工具,现在的汽车正朝着一个可移动的智能终端转变。汽车新四化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新技术集成到汽车玻璃中,对汽车玻璃提出新的要求,同时也为汽车玻璃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推动汽车玻璃朝着“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美观时尚、智能集成”方向发展,智能全景天幕玻璃、可调光玻璃、抬头显示玻璃、镀膜可加热玻璃、平齐式钢化夹层玻璃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在不断地提升。福耀在本行业技术的领导地位,为本公司汽车玻璃销售带来结构性的机会。

因此,从中长期看,为汽车工业发展相配套的本行业还有较稳定的发展空间。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世界汽车组织(OICA)、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和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等相关资料。

二、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业务的审视
作为全球汽车玻璃和汽车级浮法玻璃设计、开发、制造、供应及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的领导企业,福耀奉行极致质量、技术领先和快速反应的品牌发展战略。

在报告期内,福耀为全球汽车厂商和维修市场源源不断地提供凝聚着福耀人智慧和关爱的汽车安全玻璃产品和服务,为全球汽车用户提供了智能、安全、舒适、环保且更加时尚的有关汽车安全玻璃、汽车饰件全解决方案,同时不断提升驾乘人的幸福体验。

2025年,全球经济在多重不确定性中艰难前行,增长势头显著放缓。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地缘政治冲突的持续,为全球供应链带来了严峻压力。在此宏观背景下,全球汽车行业普遍面临增长乏力,需求减弱与成本上升等挑战。中国汽车行业在政策协同推动下,虽呈现出新旧动能加速迭代的积极态势,但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等问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5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3453.1万辆和344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

面对全球经济“低增长常态化”的复杂环境,福耀迎难而上,勇闯技术难关,在全员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业绩再次迈上了新的台阶。

本报告期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578,743.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65%;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1,116,168.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931,230.4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20%;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3.5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39%。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集团经营战略,持续以“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支持,以规范管理为保障,致力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积极推动全球市场布局:公司始终秉持客户需求导向,依托全球生产基地与商务机构的协同优势,深挖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场景,深化与国内外客户的合作黏性,以全方位服务赢得客户深度信赖,实现市场份额稳步提升、抗风险能力持续增强。

2、持续完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是福耀的生命线,公司始终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覆盖采购、生产、检测、售后全链条,精益求精,对质量缺陷零容忍。

3、夯实主业根基:2025年,公司乘势而上、聚势布局,安徽合肥、福清阳下、本溪浮法、匈牙利等重点项目已相继投产,实现产能规模的跨越式提升,进一步强化了全球供应链的保障能力与整体竞争力。

4、引领技术创新:汽车智能化的发展,汽车玻璃、饰件等从原来的遮风挡雨,变成智能座舱的组成部分,成为与外界感知与交互的平台,公司加强市场洞悉和技术洞悉,跨界融合,不断提升玻璃制造技术和原材料研究,逐步构建技术护城河。智能全景天幕玻璃、可调光玻璃、抬头显示玻璃、超隔绝玻璃、轻量化超薄玻璃、镀膜可加热玻璃、平齐式钢化夹层玻璃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持续提升,占比较上年同期上升5.44个百分点,价值得以体现。

5、精益运营降本增效:公司坚持标准化与数字化双轮驱动,通过智能制造增强生产柔性,以全面预算为核心抓手,稳步推进五星管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成本控制措施,将精益理念贯穿每个环节,为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筑牢根基。

6、持续推进“人文福耀”建设:坚守“勤劳、朴实、学习、创新”核心价值观,并将其全面纳入培训、进修与文化宣贯体系,以完善制度为保障,以扎实实践为路径,构建全员参与、持续迭代的人文发展生态。

(二)公司业务的发展、表现或状况
公司的大部分收入来自提供优质汽车玻璃设计、供应及服务。公司也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生产汽车玻璃所用的主要原材料)、汽车饰件。下表载列所示期间及日期的财务比率概要:

财务指标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5年2024年2023年
(1) 收入增长16.65%18.37%18.02%
(2) 净利润增长24.16%33.31%18.44%
(3) 毛利率37.27%36.23%35.39%
(4) 利息和税前净利润率25.08%23.64%21.12%
(5) 净利润率20.35%19.12%16.98%
(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56%22.72%18.97%
(7) 总资产收益率13.30%11.86%9.94%
(8) 资产负债率46.40%43.58%44.53%
(9)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667168
(10) 存货周转天数818089
注:(1)收入增长=(期内营业收入÷前期营业收入-1)×100%;(2)净利润增长=(期内净利润÷前期净利润-1)×100%;(3)毛利率=(期内毛利÷营业收入)×100%;(4)利息和税前净利润率=(期内利息费用和所得税费用前净利润之和÷营业收入)×100%;(5)净利润率=(期内净利润÷营业收入)×100%;(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加权净资产)×100%;(7)总资产收益率=(期内净利润÷期末总资产)×100%;(8)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9)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销售收入×360天;(10)存货周转天数=[(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销售成本×360天。

公司从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三者选择有代表性的财务指标来分析公司的成长能力。公司2025年收入同比增长16.65%,净利润同比增长24.16%,盈利能力持续加强;公司2025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66天、81天,保持公司正常周转效率水平;公司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46.40%,保持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不断强化企业运营管理,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

三、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核心竞争力方面继续强化:
1、福耀是一家有强烈社会责任和使命感的公司,为世界汽车工业当好配角,为世界贡献一片透明、有灵魂的玻璃,赢得了全球汽车厂商、用户、供应商、投资者的信赖。品牌是福耀最核心的竞争力。

2、福耀培训了一支有激情、热爱玻璃事业、团结进取的在业界有竞争力的经营、管理、技术、质量、工艺、设计、IT团队。

3、福耀规范、透明、国际化的财务体系和基于ERP的流程优化系统,为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工业4.0”打下坚定的基础。

4、福耀建成了较完善的产业生态,砂矿资源、优质浮法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制造、多功能集成玻璃、延伸到铝饰件产业、全球布局的R&D中心和供应链网络;独特的人才培训、成才机制,共同形成系统化的产业优势“护城河”。

5、专业、专注、专心的发展战略能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为客户提供有关汽车玻璃、汽车饰件的全解决方案(TotalSolution)。

四、公司发展战略
以技术和创新的文化和人才,系统打造“福耀”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成为一家让客户、股东、员工、供应商、政府、经销商、社会长期信赖的透明公司。

公司的规划为:
1、拓展“一片玻璃”的边界,以智能玻璃为核心,延伸产业链条,做强精密铝件、智能饰件等配套产品,巩固浮法玻璃优势,升级装备与模具技术,铸就难以逾越的技术与规模壁垒。

2、持续推进“四品一体双驱动”经营管理模式,实现“高性能、高稳健、高绩效”的质量目标,运用“质量一票否决制”,不断完善全员、全过程、全价值链的质量管理体系。

3、完善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的流程和激励机制,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驱动,以产品为导向,实现技术引领。

4、不同维度全面深化数字化精益管理,提质增效,节能降本,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5、推行绿色可持续发展,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措施,推进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材料应用等,将福耀打造成“稳健、创新、绿色”的高质量发展的标杆企业。

6、持续发挥销售引领作用,完善销售管理机制,不断拓展新市场、新客户,同时深化与现有客户的稳定关系,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文化,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黏性,驱动业务实现持续增长。

7、进一步全面推广资金集约化与预算并举的管理模式,优化资本结构,使资金管理安全、有效,确保资本效率最大化。

8、全球化经营,系统推动从组织结构、企业文化、投资布局到人才引进的全面转型升级,持续提升为全球客户创造价值与提供卓越服务的能力。

9、全面推进数字化建设,打通各业务模块数据,构建互联互通的数据体系,赋能生产效率与品质管控、创新研发流程,并持续优化服务与产品体验,为运营决策和业务增长提供坚实支撑。

10、弘扬“勤劳、朴实、学习、创新”的核心价值观,以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双轨并行的策略,系统优化人才结构,着力打造一支坚守战略定力、推动转型变革、激发组织活力、守护底线红线的管理团队,为福耀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与组织基础。

公司的机遇:
1、消费升级与技术迭代趋势下,市场对高附加值产品的需求日益旺盛,福耀迎来全新战略机遇。依托一体化解决方案的品牌经营策略,企业价值稳步提升。

2、公司资本结构合理、现金流充足、财务稳健、经营能力卓越,为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公司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柔性生产能力及前瞻性产能规划,使公司可以快速响应汽车新四化下对设计、开发、量产的高要求。

4、海外布局合理,生产运营前移至国际客户,为公司海外市场的发展提供更快、更有价值的服务,客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5、公司延伸产业链,布局汽车饰件业务,既解决汽车玻璃集成所需的饰件,又有利于延伸公司业务,发挥与汽车玻璃的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公司与汽车厂的合作黏性。

6、公司全球化格局成型,可以应付国际形势变化带来的挑战。

公司的挑战:
1、全球经济政治形势错综复杂,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将给公司经营带来挑战。

2、信息化时代,客户对响应速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公司服务和管理水平、智能化水平和协同能力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汽车智能化、集成化趋势凸显,越来越多的新技术也集成到汽车玻璃中,产品消费升级和技术进步对汽车玻璃提出新的要求,对公司的技术发展提出挑战。

4、公司的全球化经营发展,公司需要迎接与所在国的文化融合、法律适应、人力资源匹配等方面的挑战。

五、可能面对的风险
1、经济、政治及社会状况、政府政策、战争风险
公司一半左右的收入源自于中国的业务,一半左右源于海外业务。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前景受到经济、政治、政策、法律变动、战争等影响。

中国经济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公司于中国的业务也可能受到影响,此外,地缘政治冲突、战争等也将加大加深对经济及行业的影响。为此,公司将加大技术创新,加强组织管理,构建福耀新文化,同时强化售后维修市场,巩固并确保中国市场稳健发展的同时,发挥全球化经营优势。

2、行业发展风险
全球汽车产业正转型升级,汽车行业竞争正由制造领域向服务领域延伸,汽车消费由实用型向品质化转变,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将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主流;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应对技术变革,未能满足客户需求,如果汽车需求出现波动,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也会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为此,公司将丰富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如智能全景天幕玻璃、可调光玻璃、抬头显示玻璃、超隔绝玻璃等,并为全球客户提供更全面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

3、市场竞争风险
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导致公司部分产品的售价下降或需求下跌,如果公司的竞争对手成功降低其产品成本,或推出新玻璃产品或可替代玻璃的材料,则公司的销售及利润率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为此,公司采取差异化战略,强化与客户战略协作关系,进一步满足国内外的市场需求,不断提升“福耀”品牌的价值和竞争力。

4、成本波动风险
公司汽车玻璃成本构成主要为浮法玻璃原料、PVB原料、人工、电力及制造费用,而浮法玻璃成本主要为石英砂原料、纯碱原料、天然气燃料、人工、电力及制造费用。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天然气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纯碱行业的产能变动及玻璃和氧化铝工业景气度对纯碱需求的变动、人工成本的不断上涨等影响,公司存在着成本波动的风险。为此,公司将:
(1)整合关键材料供应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健全供应商评价及激励机制,对优秀供应商进行表彰;针对关键材料的供应商、材料导入,建立铁三角管理机制,包括采购、技术、质量等方面。

(2)加强原材料价格走势研究,适时采购;拓宽供应渠道,保证供应渠道稳定有效。

(3)提高材料利用率,提升自动化、优化人员配置、提升效率、节能降耗、严格控制过程成本,整合物流、优化包装方案、加大装车装柜运量、降低包装及物流费用,加大研发创新及成果转换应用、提升生产力,提高管理水平,产生综合效益。

(4)通过在欧美地区建厂在当地生产与销售,增强客户黏性与下单信心,并利用其部分材料及天然气、电价的优势来规避成本波动风险。

(5)提升智识生产力,在制造节能、管理节能、产品智能上着力,创造公司价值。

5、汇率波动风险
我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按照主动性、渐进性、可控性原则,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虽然国际贸易不平衡的根本原因在于各自国家的经济结构问题,但伴随世界经济的波动、部分国家的动荡、局部热点地区的紧张升级,以及各国的货币松紧举措,将会带来汇率波动。公司海外销售业务占一半左右,且规模逐年增大,若汇率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将给公司业绩带来影响。为此,(1)集团总部财务部门将加强监控集团外币交易以及外币资产和负债的规模,并可能通过优化出口结算币种以及运用汇率金融工具等各种积极防范措施对可能出现的汇率波动进行管理;(2)公司通过在欧美地区建厂,在当地生产与销售,增强客户黏性与下单信心的同时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6、公司可能无法迅速应对汽车玻璃行业或公司客户行业快速的技术革新及不断提高的标准的风险
公司注重开发独有技术及新汽车玻璃产品。新产品的开发流程可能耗时较长,从而可能导致较高开支。在新产品带来收入之前,可能需投入大量资金及资源。

如果竞争对手先于公司向市场推出新产品或如果市场更偏向选择其他替代性技术及产品,则公司对新产品的投资开发未必能产生足够的盈利。如果公司无法预测或及时应对技术变革或未能成功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则公司的业务活动、业务表现及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为保持竞争优势,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研发项目管理,建立市场化研发机制。

并通过产品中心直接对接主机厂需求,与客户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7、网络安全风险
随着公司智能制造能力的提升,核心的业务运营及管理过程均通过信息系统支撑与实现,如果公司的核心信息网络受到外部攻击、病毒勒索等,有可能导致重要文件损坏,制造执行等系统故障或影响生产交付等。为此,公司将在总体信息安全规划的指引下:(1)树立危机意识,加强全员信息安全意识宣贯,时刻防范网络诈骗等安全风险;(2)持续优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规范关键操作流程,降低安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3)持续改进公司信息安全策略,建立网络安全、主机安全、终端安全、数据安全等控制措施;(4)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建立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和流程;(5)建立健全安全运营能力,构筑多层立体防御体系,主动发现异常并智能化采取措施,提升抵御和防范网络安全风险的能力。

8、数据安全风险
伴随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推进,信息数据逐渐成为公司业务开展的重要基础,如果公司的信息数据遭到窃取或泄露,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为保障公司的数据安全,公司从管理和技术两个方面实施了一系列控制措施:(1)公司遵守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2)管理上,加强全员保密意识宣贯,规范数据分类分级,严格控制数据分发范围;(3)技术上,通过加密等控制措施对数据存储、处理、流转、销毁等全生命周期进行管控,保护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4)公司将持续投入升级数据保护控制措施,防范数据安全风险。

9、环境及社会风险
随着国家对环境治理管理的政策、规划、标准的深度和广度从细从严,公司可能有个别或单一领域的指标与国家综合制定的新政策、新标准存在差异风险。

为此,公司首先秉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理念,并努力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创新、设备创新、新材料应用和环保设施投入等,持续践行这一理念,使公司产业在材料、工艺、技术、设备、节能环保和功能化等各方面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第二,不断提高全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定期开展环保、节能和循环经济等方面的宣传贯彻和培训;第三,严格内部监督考核,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和目标。

六、经营计划
2026年,全球经济依然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内外形势严峻复杂。为此,福耀将秉持戒骄戒躁、聚势拓新的精神,谨慎走好每一步:
1、实施多市场布局、国内外双轮驱动策略,深耕客户价值,优化服务、稳老拓新,提升客户满意度,全面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2、加速推进上海铝件、重庆铝件、安徽饰件、安徽模具等新项目建设,以产能的跨越式提升,全面升级公司供货保障能力。

3、强化市场与技术前瞻洞察,聚力提升核心创新力,攻坚汽车玻璃新品与技术研发,提速产品迭代节奏,凭借首发优势抢占市场先机。

4、深耕全面精益管理,以五星班组为根基,逐步升级五星工厂、五星公司建设,建立福耀特色精益五星管理模式,凭卓越管理与高效运营,推动企业稳健前行。

5、持续强化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贯穿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成品检测至售后服务全流程,做到各环节精益求精,确保产品质量稳居行业领先地位。

6、全面推进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推进产线自动化改造和数字化管控,智能提升全流程效率,致力于打造真正意义上的“数字福耀”。

7、全力构建“业务专家+AI应用专家”双轨人才体系,将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于研发设计、生产管理、市场分析与客户服务等核心环节,实现智能赋能、专业决策与技术驱动增长。

为完成2026年度的经营计划和工作目标,公司预计2026年全年的资金需求为人民币498.62亿元,其中经营性支出人民币390亿元,资本支出人民币77.30亿元,派发现金红利支出人民币31.32亿元(不含2026年度可能实施的中期分红),计划通过加快销售货款回笼和存货周转、优化结存资金的使用、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发债等方式解决。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抓货款回笼,严控汇率风险,优化资本结构,使资金管理安全、有效。

上述计划是基于现时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及公司形势而测算的经营计划,所以该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或实质承诺,投资者对此应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以上报告,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二: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312,304,150元。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5年度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311,873,589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本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母公司报表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024,633,376元,加上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8,717,965,322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24年度及2025年中期利润人民币7,046,307,536元,并按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602,463,338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7,093,827,824元。

本公司拟订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向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本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数为2,609,743,5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31,692,238.40元(含税)。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3日及2025年11月13日分别实施2025年A股和H股中期利润分配,向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9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48,769,178.80元(含税)。上述预计派发的2025年度现金红利和已实施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合并计算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合计人民币5,480,461,417.20元(含税),占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当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8.85%。2025年度本公司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元向H股股东支付。

本公司董事局同意本公司委任香港中央证券信托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代理人,不时代本公司派发及处理本公司向H股股东宣布的股利。本公司董事局同意授权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叶舒先生或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二人中任意一位均有权签署、执行派发股利有关事宜、签署有关派发股利的法律文件,并全权代表本公司办理一切相关事宜。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方案,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三: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局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在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情况下,在满足以下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范围内,全权处理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现金分红以及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金额和时间,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1、公司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在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3、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不存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5、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以上议案,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四: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其中的财务报告分别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中,A股年报包括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26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布,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也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H股年报包括2025年度业绩公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印刷版),2025年度业绩公告已于2026年3月17日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公布。

因年报及摘要已公布且篇幅较长,故不再此列示,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阅大会材料及相关公告。

以上报告及其摘要,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五: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安永华明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一年。以下为安永华明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符俊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郝欣欣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和医药等。

(3)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菲女士,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生物医药,零售业,其他制造业,商务服务业等多个行业。

2、诚信记录
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从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安永华明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11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36万元(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定价原则与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六: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安永会计师事务(以下简称“安永香港”)所作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聘请的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2025年度安永香港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1.25万元(其中增加香港子公司2025年度法定审计费用26.50万港元,约折人民币24.2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7万元)。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定价原则与安永香港协商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同意续聘安永香港作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由安永香港对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6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以上议案,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七: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作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发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局会议,对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刘京先生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时间即将届满6年,刘京先生已向公司董事局递交了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和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或主任的相关职务的离任报告,离任后刘京先生将不在公司任职。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通过选举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同时增设职工董事。增设职工董事后,公司目前的独立董事人数(三人)将低于董事局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为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选举程雁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自2025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为亚仕龙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一家专注在中国孵化先进汽车技术的公司)创始人,自2009年6月至今任总经理。本人曾于2013年10月至2019年10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05年11月至2006年9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及副董事长。自2008年1月至2012年2月及2006年9月至2007年12月在NeoTekChina(一家底盘制动铸造零部件制造商)分别任董事长及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自2004年3月至2005年9月任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电子、控制和软件集成部门总监,自2001年3月至2004年3月任台湾通用汽车董事长及总裁,自1998年8月至2001年1月任通用汽车大中华地区的首席科技官兼总工,自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任德尔福(中国)公司上海董事总经理。

程雁女士:自2025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为博宇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家族资本的投资顾问)的创始人,自2018年1月至今担任执行董事兼主席。本人于多个组织内任若干职位。本人自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担任艾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副主席(兼职),自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历任中国山东高速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高级顾问,自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担任华融金控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主席,自2011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5年4月至2015年9月担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全球客户中心执行主管兼投资银行副主席等多个职务,自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担任南华证券有限公司的首席代表。

薛祖云先生:自202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担任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566)、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57)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01年5月至2023年7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

达正浩先生:自202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4月至今任璞钻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和董事总经理,自2007年8月至2019年1月任哲达人才有限公司董事,自2002年8月至2007年7月任香港汇丰银行零售银行高级经理。

刘京先生(退任):自2019年10月至2025年9月16日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14年7月至2023年5月任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工作学院院长,于2001年6月至2022年7月任《公益时报》社社长,于2007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或领取薪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次数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LIUXIAOZHI(刘小稚)11
程雁10
薛祖云21
达正浩21
刘京(退任)21
(二)出席董事局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 事局会议次数亲自出席 会议次数以通讯方式参 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 会议次数缺席会议 次数
LIUXIAOZHI (刘小稚)22000
程雁22000
薛祖云44000
达正浩44100
刘京(退任)33100
表决情况:我们对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局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赞成,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我们积极出席了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1、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3月18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战略战略发展委员会
 发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发展战略的议 案》《关于2025年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福耀玻 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 治报告》《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福耀玻璃伊利诺伊有 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全体委员审议通 过全部议案
2、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3月18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 要》《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4年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董事局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 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 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境 外审计机构的议案》《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 部2024年度工作总结》。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 议通过全部议案
2025年4月17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 议通过全部议案
2025年8月19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 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更换 公司审计部总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 议通过全部议案
2025年10月16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 议通过全部议案
3、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3月18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局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检讨《董事局成 员多元化政策》的有效性。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审 议通过全部议案
2025年8月19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两名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提名职工董事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审 议通过全部议案
2025年10月16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局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审 议通过全部议案
 终身荣誉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 事长的议案》 
4、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3月18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局薪酬和考 核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全体 委员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2025年8月19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 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主任的议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全体 委员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10月16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局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关于 2026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全部议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进行审阅,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符合相关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有效的,不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关联交易情况
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出席2025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1、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对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合理的,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在公司董事局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检讨<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有效性》,我们认为现行《董事局成员多元化政策》是有效的,公司在设定董事局成员组合时,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局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

2、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我们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爱岗敬业。2024年度,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体系规定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不存在与其签署的《服务合同》相违背的情况。

3、2025年8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审计部总监的议案》,因工作调整,公司审计部总监曹长青先生向公司董事局递交了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审计部总监职务的离任报告,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拟向董事局提名丘永年先生为公司审计部总监,并提请公司董事局审议。

4、2025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两名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名职工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刘京先生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时间即将届满6年,刘京先生已向公司董事局递交了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和董事局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或主任的相关职务的离任报告,离任后刘京先生将不在公司任职。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提名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局提议选举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同时增设职工董事。经与公司工会委员会协商,本次会议同意提名张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职工董事候选人,同时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增设职工董事后,公司目前的独立董事人数(三人)将低于董事局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为此,公司拟增加一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局提议选举程雁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5、2025年8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的议案》,刘京先生自2019年10月30日起担任公司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局的独立董事,鉴于刘京先生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时间即将满6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局拟更换该名独立董事。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局同意提名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本次会议同意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经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后,选举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

6、2025年10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终身荣誉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战略性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申请辞去董事长职务,但仍作为公司董事继续履职。本次提名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局提议委任曹德旺先生为公司终身荣誉董事长,选举曹晖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四)与审计部及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3月1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审计机构召开2024年度审计结果沟通交流会,我们听取审计机构及审计部就2024年度审计情况的报告,我们同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我们认为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

2025年11月4日,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审计机构召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沟通会议。会议报告了2025年度审计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服务范围、服务团队配置、服务时间安排、跨区域审计方案、重点审计领域等核心事项。我们同意其工作安排,并与审计机构保持顺畅沟通。

(五)与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我们积极学习公司和外部机构组织的相关法规,现场考察、调研子公司情况等,增加对公司的深入了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和股东大会,在重大决策前,与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股东会上,与投资者互动,分享观点并就其关心问题予以回复,获得建议;关注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如利润分配政策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并积极关注市场、股东对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的响应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互动并回答问题。

(六)现场工作情况

时间内容工作天数(天)    
  LIUXIAOZHI(刘 小稚)程雁薛祖云达正浩刘京 (退任)
2025年3月18日出席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 及审计机构交流会  221
2025年4月17日出席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 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  222
2025年5月6日参加关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 关规则培训  111
2025年7月15日至 2025年7月18日现场考察、调研福耀集团通辽有 限公司  44 
2025年8月19日出席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22221
2025年8月22日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企业管治指引 的培训  111
2025年8月28日参加候选董事任职前培训11   
2025年9月16日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    
2025年9月22日参加标普全球可持续发展评估的 方法及评估结果培训1111 
2025年10月16日出席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2221 
2025年11月4日出席审计机构交流会1111 
合计8716156 
备注:鉴于刘京先生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时间即将满6年,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LIUXIAOZHI(刘小稚)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刘京先生自新独立董事选举产生之日起退任;同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程雁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七)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依据相关的内控制度,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进行内部监督跟踪,形成合理有效的内控体系,确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在内控体系下健康、稳定运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八)董事局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局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2025年度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四、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我们忠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公司董事局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努力使公司各项决策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我们通过关注公司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介对公司的宣传和报导,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审计部总监、董事局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件进展。同时,我们每年至少两次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会议,就审计服务计划、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沟通,我们对2025年度审计结果不存在重大疑虑或需要进一步沟通的情况。

(3)我们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4)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提交的2025年度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环创德国有限公司、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福建福耀科技大学发生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阅,我们认为,(a)该等交易在公司的日常业务中订立;(b)该等交易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或对本集团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属何情况而定)的条款;及(c)该等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条款进行,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5)我们通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局会议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局、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给予我们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上报告,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八: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附件:《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上议案,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八附件: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内部董事(执行董事):指公司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下同)担任并领取薪酬的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二)外部董事(非执行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执行董事;
(三)独立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局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薪酬水平应与公司规模、业绩等相匹配,并参考市场薪酬水平,在公司所处行业、地区市场保持竞争力;基于岗位价值、能力、贡献等因素,确保相对公平;
(二)竞争性原则,薪酬水平应对标市场,针对核心岗位或关键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
(三)合法性原则,薪酬水平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
(四)长远发展原则,薪酬水平应支撑公司战略发展,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五)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绩效评价、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六)灵活性原则,薪酬体系应适应公司发展阶段、业务变化和市场环境,定期或不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局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局或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局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财会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局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管理职位、工作经验和工作职责厘定,上述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等全部即期收入及延期支付部分,并按公司相关薪酬、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兼任多职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其薪酬。

第八条 公司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实行采取固定津贴和出勤补贴制度,津贴的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行使职责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如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出现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其薪酬中代扣代缴。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非执行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础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由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依据其年度经营管理业绩等相关指标予以考核评价后发放,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年薪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将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退休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暂停或终止其薪酬或津贴的发放: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的;(三)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的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个人负有主要责任的;
(四)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负面影响的其他情形;(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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