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前生物(688526):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华中农大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24日 18:26:16 中财网
原标题:科前生物: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华中农大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3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华中农大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简要内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
前生物”或“公司”)经与华中农业大学(下称“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取得了“猫四联(猫瘟病毒、猫杯状病毒、猫疱疹病毒、猫支原体)灭活疫苗与猫支原体灭活疫苗”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书,公司就上述研发项目需向华中农大支付100万元人民币。合作研发项目产生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公司及
华中农大共同所有;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
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次合作研发属于新技术研究开发,产品是否能
够研制成功、产品上市时间以及上市后市场推广情况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根据本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发展,从而
更好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合作研发管理制度》等规定,经与华中农大竞争性谈判,取得了“猫四联(猫瘟病毒、猫杯状病毒、猫疱疹病毒、猫支原体)灭活疫苗与猫支原体灭活疫苗”项目的合作研发,现拟就上述项目与华中农大签订联合合作研发协议,公司就上述研发项目需向华中农大支付100万元人
民币。

2、关联关系说明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刘春全是
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运营中心主任,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何启盖、方六荣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斌、董事长陈慕琳之父陈焕春、副董事长钟鸣之母金梅林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本公告日,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同一关联
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
以上,且未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华中农业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重
点建设的大学。华中农大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
实验室1个,专业实验室5个,国家级研发中心7个。在杂交油菜、
绿色水稻、优质种猪、动物疫苗、优质柑橘、试管种薯等研究领域,取得一批享誉国内外的标志性成果。

华中农业大学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16.73%的股份,为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三、《猫四联(猫瘟病毒、猫杯状病毒、猫疱疹病毒、猫支原体)
灭活疫苗与猫支原体灭活疫苗联合开发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中农业大学
1、本合作研发项目的目标
按照农业部第442号、第558号、第2335号等公告要求,研制
“猫瘟病毒、猫杯状病毒、猫疱疹病毒、猫支原体四联灭活疫苗”(以下简称猫四联灭活疫苗)和“猫支原体灭活疫苗”,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申请并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研究内容:
①疫苗生产用菌毒株筛选;
②与乙方共同完成实验室试制疫苗、疫苗免疫期及抗体消长规律
试验、疫苗保存期试验、与国内同类产品的对比试验;
③规模化生产工艺研究;
④中试研究;
⑤协助乙方撰写临床试验申报材料,负责完成临床试验;
⑥协助乙方撰写新兽药注册材料,负责提交新兽药注册检验的复
核样品;
(2)负责管理生产用菌毒种和甲方获得的技术资料。

(3)在获得新兽药证书后,向乙方提供生产技术并与署名单位
共同管理上述内容。

(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能将本协议项下的生产文号批文等
涉及的资料转让给第三方。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研究内容:
①猫瘟病毒、猫杯状病毒、猫疱疹病毒、猫支原体攻毒模型的建
立;
②生产用菌毒株和检验用菌毒株的传代研究、种子批的建立、保
存期试验;
③与甲方共同完成实验室试制疫苗、疫苗免疫期及抗体消长规律
试验、疫苗保存期试验、与国内同类产品的对比试验;
④撰写临床试验申报材料;
⑤汇总整理临床试验数据,撰写新兽药注册材料。

(2)负责管理乙方获得的技术资料。

(3)在获得新兽药证书后,向甲方提供申报资料并与署名单位
共同管理上述内容。

(4)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因实施相关技术而侵权的,应当承担后果和损失。

4、研发经费的承担
甲方与乙方各自委派相应的研发人员组成研发小组参与“猫四联
灭活疫苗和猫支原体灭活疫苗”的研发工作。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上述100万元科研费,在协议签订后30日内
支付50%,获得“猫四联灭活疫苗”新兽药证书后30日内支付30%,
获得“猫支原体灭活疫苗”新兽药证书后30日内支付20%。

5、科技成果的归属
(1)本次联合开发所产生的生产技术、流程、配方、生产工艺
及有关技术资料、成果、专利及新药证书等全部相关的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由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均无权转让上述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2)甲方享有该成果的生产、销售权利(包括在监测期内的生
产、销售权利)及甲方生产、销售获得的收益,无需再向乙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依法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合作成
果,也可以授权其下属的资产经营公司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合作成果,合作形式仅限于成果许可使用,且被许可方不得超过两家。许可费用归乙方所有,且许可费用不得低于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向乙方支付的研发经费。

(4)由“猫四联灭活疫苗”和“猫支原体灭活疫苗”衍生的其
他疫苗的联合开发,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优先合作权,具体合作条款另行协商签订。

(5)“猫四联灭活疫苗”和“猫支原体灭活疫苗”向国家申报
的奖励归乙方所有,涉及该产品的成果申报奖项时甲方具有署名权。

(6)本协议的签订和执行不影响乙方与其他方已经形成的合作。

6、违约责任
(1)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
有权根据本协议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应保证其在合作开发本项目过程中使用的知识产
权获得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侵权或者其他不利后果,全部由该未获授权者承担,另一方如果因此受到的损失则可向该未获授权者追偿。

7、其他
本协议有效期为10年,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合
同有效期内,由于技术风险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提前终止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合作研发,可以增加公司产品储备,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本次合作研发属于新项目研究开发,产品研制是否能成功、产品上市时间以及产品上市后市场推广情况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预测对当期以及未来业绩的影响程度。

本次合作研发项目是公司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在学校相关网站发
布的合作需求进行报价,并经过竞争性谈判取得。华中农业大学已在学校相关网站上对结果进行了不少于7日的公示期。本次交易定价依
据和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拟与华中农大签订合作研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春全、何启盖、方六荣、陈慕琳、钟鸣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与华中农业大学签署的
研发合作协议,有利于提高公司在生物制品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在生物制品行业的发展,并且履行了《公司章程》、《合作研发管理制度》以及《华中农业大学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之合作研发框架协议》规定的程序。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与华中农大签署合作研发协议事项。

3、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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