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002164):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6-002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宋济隆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30元/股(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30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955,666股至5,911,33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56%至1.1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宜,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3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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