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股份(00133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3月24日 18:36:01 中财网
原标题:光华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3月 17日通过专人通知方式发出并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会议于 2026年 3月 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独立董事顾建汝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名,实到独立董事 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对外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长远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偿债能力、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等业务进行担保,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以及汇率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订《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业务开展风险可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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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建汝 褚国弟 孙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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