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高能环境(603588):高能环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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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3月24日 18:45:5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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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高能环境: 高能环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 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靖远高能环境新
材料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靖
远高能”) | 甘肃高能中色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高能中
色”) | 江西鑫科环保高
新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
鑫科”) | | | 本次担保金额 | 6,650万元 | 6,000万元 | 44,5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 | 87,300万元 | 33,422.84万元 | 209,438.51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
计额度内 | ?是 □否□不
适用:_________ | ?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 | ?是 □否□不
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
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 | □是 ?否□不适
用:_________ | ?是 □否□不
适用:_________ |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襄阳高能结加新
型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襄阳结加”) | 岳阳锦能环境绿色
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岳阳锦
能”) | 天津高能时代水
处理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
津水处理”) | | | 本次担保金额 | 1,000万元 | 1,000万元 | 6,5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 | 1,000万元 | 50,754万元 | 5,972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
计额度内 | ?是 □否□不
适用:_________ | ?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 | ?是 □否□不
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
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 | □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 | ?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 |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重庆耀辉环保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 湖北高能鹏富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以 | 濮阳高能生物能
源有限公司(以下 | | | | “重庆耀辉”) | 下简称“高能鹏
富”) | 简称“濮阳高
能”) | | | 本次担保金额 | 10,000万元 | 13,000万元 | 1,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
的担保余额 | 20,039万元 | 55,315万元 | 32,611.61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
计额度内 | ?是 □否□不
适用:_________ | ?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 | ?是 □否□不
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
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 | □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 | □是 ?否 □不
适用:_________ |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2026年2月28日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万元) | 1,395,433.67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44.65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有)
本次为靖远高能、高能中色、江西鑫科、襄阳结加、岳阳锦能、天津水处理、高能鹏富、濮阳高能提供新增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对其新增担保预计范围内,根据《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在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将为金昌 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5,000万元调剂给重庆耀辉。
单位:万元
| 债权人 | 授信/贷
款期限 | 本次担保
金额(万
元) | 保证方式 | 其他股东
是否担保 | 是否存
在反担
保 | 本次担
保实施
前担保
预计额
度 | 本次调
剂后担
保预计
额度 | 调剂后
本年度
新增担
保预计
额度 | 调剂后
本年度
新增担
保预计
剩余额
度 | | 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兰州
分行 | 1年 | 1,50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 | - | 252,720 | - | 103,600 | 53,100 | |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白银分行 | 1年 | 5,15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 | - | 252,720 | - | 103,600 | 51,600 | |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金昌分行 | 1年 | 6,00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是 | - | 92,400 | - | 47,700 | 6,200 | | 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
分行 | 1年 | 29,500 | 共同还款
责任 | - | 是 | 749,600 | - | 456,100 | 311,100 | | 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金溪县支
行 | 1年 | 15,00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 | 是 | 749,600 | - | 456,100 | 281,600 | | 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襄阳
分行 | 1年 | 1,00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 | 是 | 10,000 | - | 2,000 | 2,000 | |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
分行 | 1年 | 1,00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 | - | 85,000 | - | 6,000 | 5,000 | | 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天津
高新区支
行 | 1年 | 3,00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 | 是 | 24,000 | - | 14,500 | 13,500 | | 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天津
分行 | 1年 | 3,50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 | 是 | 24,000 | - | 14,500 | 10,500 | | - | - | - | - | - | - | 179,820 | 174,820 | 118,220 | 85,220 | |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重庆分行 | 1年 | 10,00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 | 是 | 39,460 | 44,460 | 15,000 | 10,000 | | 湖北阳新
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富池支行 | 3年 | 5,00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 | - | 268,200 | - | 133,200 | 97,200 | | 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黄石
分行 | 1年 | 8,00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 | - | 268,200 | - | 133,200 | 92,200 | | 河南农村
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濮阳
中心支行 | 1年 | 1,000 | 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 - | - | 50,580 | - | 5,440 | 5,440 |
上述担保事宜的保证人均为公司,截至2026年3月23日,上述子公司所涉综合授信、贷款协议、保理协议及保证担保协议等均未签订。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9
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438,800万元:其中预计截至2025年6月4日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548,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90,000万元,该新增890,000万元额度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27,58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62,420万元,本次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2025年6月5日起12个月止。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1月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新增2025年对江西鑫科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50,000万元,其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71.02%,故本次新增150,000万元额度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预计范围内,新增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6月4日。
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1、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被担保人名称 | 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 | | 法定代表人 | 祁鸿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42177886570XE | | | | 成立时间 | 2005年1月12日 | | | | 注册地 | 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镇南山尾村 | | | | 注册资本 | 11,580万元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贵金属冶炼(除
稀土、放射性矿产、钨);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
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
碎屑加工处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
出口;日用百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201,785.93 | 174,132.37 | | | 负债总额 | 126,207.18 | 104,226.51 | | | 资产净额 | 75,578.76 | 69,905.86 | | | 营业收入 | 239,361.81 | 226,249.89 | | | 净利润 | 20,672.90 | 17,519.83 |
| 2、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被担保人名称 | 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约50.74%的股权,金昌高能持有其34%的股权,金昌
金亿鑫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其约15.26%的股权。 | | | | 法定代表人 | 熊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3007948544376 | | | | 成立时间 | 2006年10月24日 | | | | 注册地 | 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南路8号 | | | | 注册资本 | 4,000万元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数字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
售;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
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贵金属冶炼;
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贵金属冶炼(除稀
土、放射性矿产、钨);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国内贸易代理;固体废物治理;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43,780.52 | 58,676.64 | | | 负债总额 | 29,906.36 | 42,805.62 | | | 资产净额 | 13,874.17 | 15,871.02 | | | 营业收入 | 69,048.35 | 109,952.85 | | | 净利润 | 1,003.15 | 2,421.89 |
| 3、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91.2%的股权,江西津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
8.8%的股权。 | | | | 法定代表人 | 李烨炜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027MA35J7P41B | | | | 成立时间 | 2016年6月13日 | | | | 注册地 |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 | | | | 注册资本 | 150,000万元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
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生产性废旧金
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
再生资源加工,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565,941.19 | 494,886.16 | | | 负债总额 | 393,922.86 | 337,982.60 | | | 资产净额 | 172,018.33 | 156,903.56 | | | 营业收入 | 516,984.73 | 566,316.75 | | | 净利润 | 15,090.92 | 6,747.45 |
| 4、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襄阳高能结加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杭州高能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宋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684MA49D6296M | | | | 成立时间 | 2019年12月3日 | | | | 注册地 | 宜城市楚都大道(楚都大道与新207国道交汇处) | |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
再生资源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
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
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9,553.82 | 13,025.43 | | | 负债总额 | 2,612.08 | 4,223.13 | | | 资产净额 | 6,941.74 | 8,802.30 | | | 营业收入 | 14,004.75 | 16,882.48 | | | 净利润 | 639.43 | 1,609.99 |
| 5、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岳阳锦能环境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岳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李文政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600782878976P | | 成立时间 | 2005年12月27日 | | 注册地 |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静脉产业园 | | 注册资本 | 28,177.082614万元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从事垃圾焚烧处理、发电、供热、供冷等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及其
它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营及推广应用,相关技术的培训、咨询服
务;相关设备、仪表及配件、机具、材料的购销;废水、废气、
废渣、噪声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
| | 开展经营活动)。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02,887.29 | 101,263.39 | | | 负债总额 | 67,578.21 | 68,851.27 | | | 资产净额 | 35,309.08 | 32,412.12 | | | 营业收入 | 14,413.34 | 14,228.74 | | | 净利润 | 2,896.96 | 3,324.36 |
| 6、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天津高能时代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68.24%的股权,李骎持有其约6.86%的股权,其他股
东合计持有其约24.90%的股权。 | | | | 法定代表人 | 李骎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8MA06RWPD2F | | | | 成立时间 | 2019年8月29日 | | | | 注册地 |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郑州道139号金融贸易中心南
区2-3(二层)-07 | | | | 注册资本 | 2,794.14万元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
用;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
治理;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
咨询服务;汽车新车销售;电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生
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
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
处理及利用;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城
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2024 | | | | /2025年度(经审计) |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60,402.29 | 50,166.82 | | | 负债总额 | 43,243.75 | 35,673.67 | | | 资产净额 | 17,158.55 | 14,493.14 | | | 营业收入 | 35,666.75 | 39,509.01 | | | 净利润 | 3,660.50 | 3,306.90 |
| 7、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被担保人名称 | 重庆耀辉环保有限公司 |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51.00%的股权,湖北西南双朋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 | | | | 法定代表人 | 谢丽华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223MA5YW5T85H | | | | 成立时间 | 2018年4月26日 | | | | 注册地 | 重庆市潼南区田家镇长兴大道356号(自主承诺) | |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
再生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矿
产品加工、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新型材料生产
和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52,526.61 | 58,373.68 | | | 负债总额 | 65,793.85 | 65,792.09 | | | 资产净额 | -13,267.24 | -7,418.41 | | | 营业收入 | 58,862.36 | 82,815.58 | | | 净利润 | -5,848.83 | -3,610.53 |
| |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 | | 法定代表人 | 杨文明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2225914948739 | | | | 成立时间 | 2012年4月9日 | | | | 注册地 | 阳新县富池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 | | | 注册资本 | 3,807.551万元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经营范围 | 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及综合利用(危废
来源为:含铜、镍表面处理废物、含铜、镍电镀污泥、含铜废物
含镍废物、铜镍冶炼烟道灰,一般工业固废来源为铜冶炼、铅冶
炼工业炉渣),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服务;校企合作服务;产学研服务;实习实训服务等技术服务
金属矿产品、非金属矿产品购销。(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
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23,303.88 | 109,049.97 | | | 负债总额 | 83,382.07 | 64,081.51 | | | 资产净额 | 39,921.82 | 44,968.45 | | | 营业收入 | 209,163.54 | 194,901.27 | | | 净利润 | 6,955.62 | 5,405.42 |
| 9、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濮阳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 法定代表人 | 王士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900MA3XG2MF8B | | | | 成立时间 | 2016年12月6日 | | | | 注册地 | 河南省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胡村乡天阴村垃圾填埋场北侧 | | | | 注册资本 | 21,681万元人民币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经营范围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城市生活垃
圾的清扫、清运服务。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71,332.27 | 72,091.69 | | | 负债总额 | 36,861.73 | 40,614.75 | | | 资产净额 | 34,470.54 | 31,476.95 | | | 营业收入 | 11,069.07 | 10,627.73 | | | 净利润 | 2,993.59 | 2,546.91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靖远高能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靖远高能向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6年2月2日至2031年1月30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5,0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靖远高能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15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高能中色向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是,高能中色法定代表人、股东金昌金亿鑫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拟同步为本次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核心买方、买方保理银行、金网络(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之保理业务相关协议
核心买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买方保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合作平台方:金网络(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本业务是一项核心企业利用自身银行授信额度,为子公司供应商提供融资便利的创新金融工具。子公司作为实际融资需求方,通过母公司的信用背书实现融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贵行”)核定融资额度为29,500万元,公司承保额度期限至2026年12月29日,公司承诺并确认,同意对于供应商根据所有《保理融资框架协议》在贵行公司网上银行等贵行认可的电子渠道提交的每笔保理融资提款申请书及/或所有《保理融资协议》项下发生的所有供应商对贵行负有的指定债务,公司作为供应商的共同债务人,向贵行承担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共同还款责任;
公司作为核心企业,同意对于集团内江西鑫科在贵行办理的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本金及利息等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相关费用以及贵行为实现权利而发生的任何其他费用等)向贵行承担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共同还款责任;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江西鑫科其他股东江西津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限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江西鑫科向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江西鑫科其他股东江西津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限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襄阳结加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除了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保证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襄阳结加股东杭州新材料之股东罗亚平、杨志辉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七)岳阳锦能向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 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壹仟万元人民币)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 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八)天津水处理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高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天津水处理其他股东拟分别以各自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九)天津水处理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除了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保证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天津水处理其他股东拟分别以各自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十)重庆耀辉向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重庆耀辉其他股东湖北西南双朋贸易有限公司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本次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十一)高能鹏富向湖北阳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池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公司拟为从2026年3月24日至2029年3月24日止,债权人与高能鹏富连续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合同(协议)、银行保函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主债务人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借款展期后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之次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十二)高能鹏富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公司拟为债权人与高能鹏富之间在2026年3月23日至2029年3月22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在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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