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盾量子(68802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1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周亚娜女士、陈超先生、张珉女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周亚娜女士和张珉女士为独立董事,周亚娜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珉女士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务,由程志勇先生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由周亚娜女士、陈超先生、程志勇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周亚娜女士和程志勇先生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每项议案均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的表决结果通过,主要审议公司财务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进行判断,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次会议情况请见本报告附件。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各项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与外部审计机构交流 2025年12月12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方案、项目组人员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天职国际的审计工作也提出了相应要求,例如综合考虑公司业务情况的特殊性,基础工作要全面等。 2026年3月3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就2025年报审计情况及完成阶段有关事项与天职国际以及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建议天职国际从审计角度对公司经营层提出更加具体、明确、可落地执行的改进措施与工作建议。 (二)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的关联交易9次,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美化财务数据、侵犯公司和股东利益等行为。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公司审计监察部持续开展所属单位的专项审计以及内控检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审计监察部提交的内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报告,评估内审工作的结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核查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5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现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六)监督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公司各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包括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存储、资金使用以及利用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一致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2025年3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对拟聘任财务总监谭琪先生的履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全面、规范地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的评估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等议案进行了审慎讨论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发挥了专业监督作用。同时,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监管指引及公司制度要求,扎实推进各项监督工作,持续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与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效能。持续强化财务信息审核与信息披露监督,严控财务信息披露差错与误导性陈述,切实保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深化内部控制审计与评价,全面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完整性与执行有效性;加强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指导与监督,优化风险预警指标,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不断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政策的学习,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充分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能,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附件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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