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发展(000895):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26年03月24日 19:15:49 中财网
原标题:双汇发展: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安永华明成立于1992年9月,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249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

2024年度,安永华明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9.76亿元。

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续聘信永中和负责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一致同意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安永华明 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审计人员配置
安永华明组建了由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跃女士、项目现场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松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继新先生等13人组成的专项财务审计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2025年度财务审计期间,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发生变更,项目现场负责人自预审至出具报告全程跟进,确保了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2.审计工作计划
安永华明根据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服务需求,制定了全面系统、科学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计划,明确了审计范围、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及风险应对措施、各阶段项目计划、重要事项进度表等,财务审计重点围绕收入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关联方及其交易、长期资产减值考虑、存贷双高舞弊风险等方面开展。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各项工作,确保了公司年度报告按时披露。

3.审计程序执行
安永华明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审计程序,包括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等,全面运用检查、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等取证方法,保障审计证据的充分性、适当性与审计结论的可靠性。

4.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与公司相关部门及有关管理层进行协作,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机制,实行全面沟通、实时沟通以及前置沟通,快速有效地解决公司重点、难点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安永华明建立了明确的意见分歧解决政策,规定在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及专业技术咨询团队未就重大专业判断达成完全一致前,严禁出具任何形式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安永华明未发生因意见分歧延迟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形。

安永华明建立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项目团队在执行复核工作时,根据不同领域的重要程度和复杂程度等,进行逐级详细复核,确保在出具审计报告前,所有重大判断均经过充分论证、所有关键审计证据均经过独立验证、所有复核意见均实现有效落实。

(4)项目质量检查
安永华明设立监控整改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安永华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主要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等。确保在报告出具之前,项目组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安永华明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业务执行、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构建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度财务审计中,安永华明对项目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5.信息安全管理
安永华明制定了涵盖数据安全、信息保护等方面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安永华明充分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在数据的收集、传输、存储、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均设计了充分的安全控制措施,并且严格执行。

(二)信永中和 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审计人员配置
信永中和组建了由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光辉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孙政军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友彬先生等12人组成的专项内部控制审计团队,团队结构完整、分工明确,核心成员均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

2025年度审计期间,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发生变更,有效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2.审计工作计划
信永中和根据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需求,制定了系统科学、重点突出、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计划,明确了内控审计方法及策略、时间安排、关键内控审计事项等,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风险状况,聚焦生产安全、存货跌价、关联交易内控流程、数字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审计工作。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严格按照既定计划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按时完成。

3.审计程序执行
信永中和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系统执行了计划阶段、实施阶段与报告阶段的各项审计程序。通过穿行测试、控制测试、访谈观察、文档审阅、抽样检查、数据分析等多种取证方法,全面评估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与运行的有效性,确保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结论客观、可靠。

4.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与公司相关部门及有关管理层保持密切协作,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机制,围绕内部控制缺陷识别、整改验证等关键问题开展前置沟通与专项沟通,推动重点难点事项及时、有效解决。

(2)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建立了规范的意见分歧处理机制,明确要求在项目合伙人、质量控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未发生因意见分歧影响审计报告出具进度的情况。

(3)项目质量复核
信永中和实行多层级项目质量复核机制,涵盖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及专业技术复核。复核工作根据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水平分层实施,确保在出具审计报告前,所有重大判断均经过充分论证,关键审计证据均经过独立验证,复核意见均得到闭环落实。

(4)项目质量检查
信永中和设立审计执行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信永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进行评价;对年度内已完成项目进行质量风险检查;监控内外部检查项目的整改情况;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及个人进行独立性申报检查等,确保项目组在审计报告出具前已完成必要的质量控制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覆盖治理层责任、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流程管理等方面的质量管理制度,构建了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中,信永中和对项目的质量管理措施执行到位,未发生重大质量管理缺陷。

5.信息安全管理
信永中和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一)选聘工作监督
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阶段,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包括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全面评估其独立性与胜任力。经过审慎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和信永中和分别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资质和能力,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工作监督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其他独立董事、公司管理层一起听取了安永华明、信永中和关于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报告,重点关注计划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特别是对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深入了解,确保审计计划全面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年审计划的落实情况,对重点审计事项的执行、审计调整事项的合理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等加强关注,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及时审阅相关报告,重点关注审计意见的类型、依据及表述,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全面审阅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审慎评估财务报告的整体质量,并及时向董事会提出审阅意见及报出建议。

四、总体评价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价
安永华明、信永中和在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表现良好,制定的审计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时间充分、人员配置合理、审计重点突出、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证据适当,高质高效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对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严格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落实对年审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确保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保障了财务信息质量,切实发挥了独立监督与专业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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