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纸业(600356):恒丰纸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时间:2026年03月25日 17:45:48 中财网
原标题:恒丰纸业:恒丰纸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股票代码:600356
2026年4月
目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须知...........................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须知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应在公司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时限内进行网络投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以下称“股东代表”)(已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不超过五分钟。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问题,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6年4月9日下午13:30
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李迎春

项目议 程
1、主持人宣布开会; 2、宣布到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宣读股东会议案: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审议会议议案,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提问与解答; 2、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3、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4、计票人和监票人计票、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投票; 5、统计现场投票,合并计算网络投票,公布表决结果; 6、宣读股东会决议。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购四川锦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锦丰”)100%股权项目已经完成。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二条第(7)款,各方同意,交割日后30日内,公司作为四川锦丰控股股东,应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制度及相关债权债务合同的规定配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完成存续债务担保手续的变更,承担四川福华竹浆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华及其关联方对四川锦丰债务的担保责任。以及《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农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华农科”)关于就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债务承担兜底责任的承诺函》第二条,在交割日后,如四川锦丰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对兜底债务或者授信额度以“借新还旧”或类似形式进行债务置换或重组,福华农科承诺,其在本函项下的流动性支持责任不会因此等债务置换行为而豁免或减少。福华农科将继续以本函第一条约定的责任总额为限,对置换后形成的新债务承担同等责任的流动性支持义务。

基于上述条款,公司拟为四川锦丰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1,200.00万元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用于上述担保替换及四川锦丰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担保事项具体条款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和担保合同签约时间等,均以后续公司及四川锦丰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锦丰纸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直接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张成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217039132  
成立时间1990年10月25日  
注册地四川温江.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  
注册资本人民币6,37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卷烟纸及卷烟配套用纸,工业用纸,食品包装用 纸及特种纸,生活用纸,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浆纸 销售;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39,768.8624,155.15
 负债总额32,753.9317,387.06
 资产净额7,014.936,768.09
 营业收入12,173.0111,029.01
 净利润321.87-161.36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四川锦丰目前尚未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限,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四川锦丰贷款提供担保系为降低其财务费用及保证四川锦丰运营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战略布局发展。四川锦丰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获取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情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对外无担保事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上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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