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德明利(001309):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3月25日 18:10:11 中财网
原标题:德明利: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源德(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德”)提供担保,累计担保合同金额为20,000万美元及155,000万人民币,按2026年3月19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8975元计算,折合人民币292,950.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额折合人民币为97,520.53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83%。前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源德提供的担保。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公司为源德提供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披露情况
1、2026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源德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用于为源德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日常经营所需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担保额度预计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的前一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源德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出具相关保证书,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内的单笔担保原则上不再提交董事会审批。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担保业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李虎先生,根据源德实际运营资金需要,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决定办理担保业务,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的前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公司为源德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1、源德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与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中心”)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约定源德将按照市场价格向电子交易中心采购FLASH晶圆、半成品等物料,具体采购数量和单价以电子交易中心依据源德向电子交易中心、下达采购要约而提供的“销售订单”为准。公司先后向电子交易中心出具《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为源德与电子交易中心基于上述《销售合同》对电子交易中心形成的全部债务,在不超过20,000万美元的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相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近日,公司向电子交易中心出具了《连带责任保证书》,公司将为源德与电子交易中心基于上述《销售合同》对电子交易中心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度为20,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按2026年3月19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8975元计算,折合人民币约137,95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货款、税款、仓储物流费用、违约金、资金利息、赔偿金、债务人应付的其他费用等,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相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保证书载明的担保额度已包含公司之前已向债权人出具的保证书中的担保额度20,000万美元。

2、源德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与供应商A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与采购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协议约定源德将向A公司采购双方之间合作的所有类型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晶圆或颗粒形式的3DNAND闪存芯片)和服务,具体采购数量和价格由双方在当期采购订单中书面约定。

近日,公司向供应商A公司出具《保证书》,公司将为源德与A公司自2026年3月2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的期限(“债务期限”)内基于主合同项下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债务期限内主合同项下产生第一笔订单的账期期满之日起算,至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1年止。保证期间届满前,本公司无权终止或撤销本保证书。保证人之前向供应商A公司出具的保证书自本保证书出具之日终止。

3、源德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与WPIINTERNATIONAL(HONGKONG)LIMITED(中文名称为:世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平国际”)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世平国际为产品代理商/销售商,从事电子元器件的销售业务。该协议约定源德向世平国际采购工规及商规的产品,具体采购型号、数量、价格等交易内容以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近日,公司向世平国际出具《保证书》,公司将为源德与世平国际基于上述《采购框架协议》项下所有发送订单对世平国际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后,公司已为源德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为人民币
292,950.00万元。上述累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人民币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担保 方被担 保方担保方 持股比 例被担保方最 近一期资产 负债率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公 司最近一期净 资产比例是否 关联 担保
公司源德100%94.58%20,000万美元 及35,000万人 民币120,000 万人民币89.6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源德(香港)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UNITNO.2ON12/F,PERFECTINDUSTRIALBUILDING,NO.31
TAIYAUSTREET,KOWLOON,HONGKONG
3、成立时间:2017年4月5日
4、注册资本:59,851,082港元
5、经营范围:电脑相关周边设备,电子器件等制造、加工、进出口及批发业务
6、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源德为公司持有100%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7、公司董事:李虎、田华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资产总额390,706.72263,579.02
负债总额369,530.46241,366.6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4,900.00-
流动负债总额359,668.66241,335.21
净资产21,176.2622,212.42
营业收入1,158,856.72573,097.76
利润总额-1,068.357,212.84
净利润-858.315,998.58
注:①上表中,相关数据已经审计;
②源德2024年度资产负债率为91.57%,2025年度资产负债率为94.58%。

9、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源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保证书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向电子交易中心出具的《连带责任保证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源德(香港)有限公司
(3)债权人: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4)主合同:《销售合同》及依据该合同签署的补充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各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订单、销售订单、货物签收单、付款凭证、装箱单、送货单、各类函件等)以及履行该合同过程中已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其他法律文件。

(5)保证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

(6)保证范围:债务人自2026年3月20日起至2027年5月30日(若
保证人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早于2027年5月30日,则保证期限截止日为保证人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的前一日)期间在最高额度范围内基于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产生的全部债务(最高额度为:200,000,000美元,大写:贰亿美元整),包括但不限于货款、税款、仓储物流费用、违约金、资金利息、赔偿金、债务人应付的其他费用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相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务人应分期/次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为债务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9)本保证书自保证人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若本保证书的生效日期晚于主合同生效日期,保证人同意:本保证书项下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及于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债务人基于主合同产生的全部债务。

(二)公司向供应商A出具的《保证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供应商A公司
3、主合同:源德与A公司签订的《产品销售与采购协议》
4、保证金额:最高额度为40,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范围:源德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即2026年3月21日至2026
年12月31日的期限(“债务期限”)内在最高额度范围内基于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产生的全部债务(最高额度为人民币40,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货款、税款、仓储物流费用、违约金、资金利息、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诉讼、仲裁、执行以及保全所产生的费用及律师费)等一系列债务。

6、保证期间:自源德在债务期限内主合同项下产生第一笔订单的账期期满之日起算,至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1年止。保证期间届满前,公司无权终止或撤销本保证书。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其他:保证人之前向债权人出具的保证书自本保证书出具之日终止。

(三)公司向世平国际出具的《保证书》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源德(香港)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世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4)主合同:《采购框架协议》
(5)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6)保证范围:债务人自2026年3月20日起至2027年5月30日(若
保证人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早于2027年5月30日,则保证人须重新出具保证书并完成公告,本保证书自新保证书公告之日起终止)期间在最高额度范围内基于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产生的全部债务(最高额度为:
1,000,000,000元,大写:拾亿元人民币整),包括但不限于货款、税款、仓储物流费用、违约金、资金利息、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等费用)和债务人应付的其他费用等。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1年止。保证期间届满前,本公司无权终止或撤销本保证书。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为20,000万美元及
55,000万人民币,按2026年3月19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8975元计算,折合人民币约292,950.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额折合人民币为97,520.53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83%,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源德的担保。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对源德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约为人民币207,050.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源德与电子交易中心签订的《销售合同》;
2、公司向电子交易中心出具的《连带责任保证书》;
3、源德与供应商A公司签订的《产品销售与采购协议》;
4、公司向供应商A公司出具的《保证书》;
5、源德与WPIINTERNATIONAL(世平国际)签订的《采购框架协议》;6、公司向WPIINTERNATIONAL(世平国际)出具的《保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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