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海螺水泥(600585):2025年度报告
原标题:海螺水泥:2025年度报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ConchCementCompanyLimited (A股:600585 H股:00914) 二〇二五年度报告 中国·安徽·芜湖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三、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杨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虞水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展先生声明: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2025年度末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1元人民币(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连同2025年度中期每股已派发现金红利0.24元人民币(含税),2025年度全年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人民币(含税)。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2026年度资本支出及销量目标等计划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八、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公司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 十、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章中披露了2026年公司可能面临的政策性风险和环保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目 录 4 一、释义…………………………………………………………………………………7 二、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四、董事会报告………………………………………………………………………… 2333 五、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暨企业管治报告…………………………………………58 六、重要事项……………………………………………………………………………71 七、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八、债券相关情况……………………………………………………………………… 77九、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82268 十、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本公司/公司/海螺水泥: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 本公司董事 监事会: 本公司监事会 监事: 本公司监事 薪酬及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辖下薪酬及提名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 ESG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辖下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委员会 海螺集团: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海螺新材: 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称芜 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于深交所上 市之公司,股份代码:000619 海螺环保: 中国海螺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系一家于联交所上市之 公司,股份代码:0587 海螺科创材料: 安徽海螺科创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前称安徽海螺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海螺设计院: 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海螺材料科技: 安徽海螺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称安徽海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一家于联交所上市之公司,股 份代码:2560 海螺材料科技集团: 海螺材料科技、其分公司及附属公司 海螺资本: 安徽海螺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海螺制剂: 安徽海螺制剂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海螺制剂高新技术公司: 安徽海螺制剂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海螺制剂集团: 海螺制剂及其附属公司 安徽海中环保: 安徽海中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海创实业: 芜湖海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海螺创业: 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系一家于联交所上市之 公司,股份代码:0586 分宜海螺: 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海慧公司: 安徽海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金边海螺: 海螺KT水泥(金边)有限公司 铜陵海螺: 安徽铜陵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芜湖海螺: 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枞阳海螺: 安徽枞阳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产投: 芜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新力金融: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于上交所上市之 公司,股份代码:600318 西部水泥: 中国西部水泥有限公司,系一家于联交所上市之公 司,股份代码:2233 华新建材: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称华新水泥股份有限 公司),系一家于上交所(股份代码:600801)和联 交所(股份代码:6655)两地上市之公司 上峰水泥: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于深交所上市之 公司,股份代码:000672 天山股份: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称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 公司),系一家于深交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码: 000877 西部建设: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于深交所上市之 公司,股份代码:002302 区域管理委员会: 本公司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将某一省份或相邻地区的若干子公司作为一个区域管理 单位,实行区域管理所曾专门成立的管理机构 安永华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香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 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 报告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期间 中国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上市规则: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标准守则》: 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 交易的标准守则》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上市规则: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在上交所上 市的普通股,以人民币认购及交易 H股: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在联交所上 市的外资股,以港币认购及交易 熟料: 水泥生产过程中的半制成品 香港: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元: 人民币元,中国之法定货币单位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本公司之章程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二、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 海螺水泥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LIMITED 英文名称缩写: ACC (二)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 军 (三) 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虞 水 电话: 00865538398976 传真: 00865538398931 联席公司秘书(香港): 赵不渝 电话: 0085221113220 传真: 0085221113299 证券事务代表: 汪满波 电话: 00865538398911 传真: 0086553839893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四) 公司注册地址: 中国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公司办公地址: 中国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9号 邮政编码: 241000 公司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址: http://www.conch.cn 香港联系地址: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40楼 (五) 披露本报告的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交所:http://www.sse.com.cn 披露本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联交所:http://www.hkexnews.hk 本报告备置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上交所 (六)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 H股: 联交所 股票简称: 海螺水泥 A股: 上交所 股票代码: 600585 股票简称: 海螺水泥 (七) 中国法律顾问: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 写字楼34层 香港法律顾问: 赵不渝马国强律师事务所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40楼 (八) 国际审计师: 安永香港 于《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香港法例第 588章)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979 27 香港鲗鱼涌英皇道 号太古坊一座 楼 签字会计师: 何兆烽 国内审计师: 安永华明 1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号东方广场安 永大楼17层01-12室 签字会计师: 孟冬、陆阳 (九) H股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1712-1716号铺 (十)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概要(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单位:千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收入净额 82,532,051 91,029,615 141,157,207 132,152,365 168,155,470本公司股东权益持有人应 8,464,457 8,051,954 10,686,594 15,875,504 33,319,402 占的净利润 总资产 256,000,730 254,635,244 246,356,360 244,296,200 230,806,073总负债 52,312,787 54,298,442 48,393,428 48,219,138 38,926,006(十一)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数据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表一: (单位: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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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千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20,395 -59,359 -105,245 的冲销部分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473,549 525,395 623,283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94,731 -32,091 -106,168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 益 35,466 22,358 20,786 (4)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5)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597 3,087 2,239 (7)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9,584 - - 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8)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5,295 18,239 142,596 -140,775 -55,767 30,985 (9)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 - - - 当期净损益 (11)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额 -159,936 -71,490 -129,897 -33,676 -18,958 -11,515 (12)非经常性损益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额(税后) 合 计 525,230 331,414 467,064 4、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单位:千元)
(单位:千元) (一)水泥行业概况 2025年,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房地产、基建投资回落等因素影响,我国水泥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行业运行面临需求收缩、价格承压和盈利能力下降等压力。 从需求端看,2025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由正转负,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下行,持续拖累水泥需求,行业总体需求水平较上年明显回落。在此背景下,全国水泥产量为16.93亿吨,同比下降6.9%。 从价格及效益情况看,一季度受专项债发行加速、基建项目开工率回升影响,叠加主要燃料成本下降,水泥价格和行业盈利水平同比有所改善;但进入二季度以后,需求持续走弱,市场竞争加剧,水泥价格回落,行业盈利空间持续收窄。 总体来看,2025年水泥市场呈震荡下行趋势,行业继续处于去产能、优供给和结构性优化并行推进阶段。(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数字水泥网) (二)公司主要业务介绍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主营业务为水泥、商品熟料、骨料及混凝土的生产、销售。根据市场需求,本集团的水泥品种主要包括32.5级水泥、42.5级水泥及52.5级水泥,产品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水利工程等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城市房地产开发、城市更新和农村市场等。 水泥属于基础原材料行业,是区域性产品,其销售半径受制于运输方式及当地水泥价格,经营模式有别于日常消费品。本集团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营销模式,在中国及海外市场区域内设立500多个市场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同时,本集团不断完善营销战略,在沿江沿海区域市场及需求集中的中心城市持续推进布点和水路分销通道建设,强化终端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布局,提升市场控制力。 此外,公司充分发挥主业资源优势,利用公司优质水泥、骨料,积极延伸产业链,拓展商混业务和瓷砖胶、干混砂浆等消费建材业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建材服务解决方案,推动上下游产业链一体化发展。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断优化完善国内外水泥市场布局,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大低碳水泥产品研发应用,驱动新能源产业、环保产业、数字产业融合共生、赋能主业,全面塑造面向未来的综合竞争优势。 (三)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自1997年上市以来,集中精力做强做优做大水泥主业,注重自主创新、科技创新,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低碳循环经济。经过近三十年的持续、健康、稳健发展,通过精益内部管理,加强市场建设,推进技术创新,创建了独具特色的“海螺模式”,形成了较强的品牌、资源、技术、资金、市场、管理和人才等优势。 报告期内,本集团通过深化区域市场精耕与战略性并购,进一步巩固主业竞争力;通过拓展骨料、商混、消费建材等上下游业务,进一步延伸产业价值链;依托全流程精益运营,持续优化成本结构;依托数智化创新发展,推进制造业AI大模型与绿色低碳技术,深度赋能水泥主业,有效巩固并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进一步夯实了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四)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经营状况分析 1、经营发展概述 2025年,面对市场需求下降、行业竞争加剧的挑战,本集团立足市场,精准制定营销策略,发挥“水泥+”融合销售优势,巩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深化集中和规模化采购模式,推动物流运输绿色化升级,强化生产经营精细化管理,系统性推进降本增效,经济技术指标持续优化,经营韧性充分彰显。 报告期内,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营业收入为825.3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2%;每股盈利1.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08元。报告期内,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营业收入为825.3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12%;每股盈利1.6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07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积极巩固主业、延伸链条。国内水泥主业发展精准发力,新疆尧柏项目完成并购,分宜海螺迁建项目如期投产,芜湖海螺、枞阳海螺新建水泥磨按期投运;海外项目发展稳步推进,柬埔寨金边海螺顺利建成运营,为全球化发展再添新动力。产业链条纵深延伸,枞阳、英德等9个骨料项目建成投产,新增22个商品混凝土站点,市场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同时加快推进消费建材业务发展,建成投产13个干混砂浆、瓷砖胶项目和1个腻子粉项目。 [1] 2.34 4.15 1.80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拥有熟料产能 亿吨 ,水泥产能 亿吨,骨料产能亿吨,在运行商品混凝土产能7,025万立方米。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断探索实践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近400项授权专利,枞阳海螺建设的数据全流程闭环优化的水泥智能工厂成功入选工信部2025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发布了建材行业首个AI大模型,在质量管控、生产优化、装备管理、安全生产、智能问答5类40余个场景取得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突破,有效实现生产精细化控制,助力降本提效减碳。在绿色发展方面,本集团加大低碳水泥的研发投入与推广力度,在白马山水泥厂打造了全绿电工厂示范项目,在甘肃平凉建成了水泥行业首个绿电制氢储运一体化项目,在内蒙古通辽投运了500兆瓦/2000兆瓦时新型储能电站。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在运行风光储发电装机容量1,377兆瓦;共有56家子公司入选省市级“绿色工厂”名录,29家子公司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名录,共获评国家级绿色44 42 矿山 座、省级绿色矿山 座。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收入和成本分析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品种、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2、东部区域主要包括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及山东等; 3、中部区域主要包括安徽、江西及湖南等; 4、南部区域主要包括广东、广西及海南; 5、西部区域主要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陕西、新疆及内蒙古等。 分行业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水泥熟料自产品销量为2.65亿吨,同比下降1.13%,降幅优于水泥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得益于海外和出口销量增长;自产品销售收入683.78亿元,同比下降6.61%;自产品销售成本493.96亿元,同比下降10.27%;自产品综合毛利率为27.76%,较上年同期上升2.95个百分点。 本集团实现水泥熟料贸易业务销量521万吨,同比上升76.03%;贸易业务收入10.42亿元,同比上升10.54%;贸易业务成本10.17亿元,同比上升9.39%。贸易业务综合毛利率为2.39%,较上年同期上升1.02个百分点。 本集团水泥、熟料的自产品和贸易业务总销量为2.70亿吨,同比下降0.29%;实现主营产品综合毛利率为27.38%,较上年同期上升2.87个百分点。 分品种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自产品42.5级水泥毛利率、32.5级水泥毛利率、熟料毛利率同比分别上升2.88个百分点、6.28个百分点、11.39个百分点。骨料及机制砂综合毛利率为40.13%,同比下降6.78个百分点;商品混凝土综合毛利率为12.38%,同比上升2.38个百分点。 分地区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影响,国内各区域自产品销售金额均有不同幅度的下降。 (2)盈利状况分析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损益项目 金 额 本报告期比上年 项 目 2025年 2024年 同期增减(%) (千元) (千元) 69,419,325 74,156,371 -6.39 主营业务收入 10,207,798 9,713,107 5.09 营业利润 10,419,957 10,029,189 3.90 利润总额 8,113,068 7,696,118 5.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9% 报告期内,主要受产品销价下降影响,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 ,但受益于本集团运营效率提升和成本压降,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5.09%、3.90%、5.42%。 (3)成本费用分析 2025年水泥熟料综合成本及同比变动 2025年 2024年 成本比重 成本增减 项 目 增减 单位成本 单位成本 比重 比重 (%) (百分点) (%) (%) (元/吨) (元/吨) 原材料 32.53 19.55 36.49 19.49 -10.85 0.06 87.47 52.56 103.76 55.41 -15.70 -2.85 燃料及动力 16.08 9.66 16.17 8.64 -0.56 1.02 折旧费用 12.57 7.55 12.62 6.74 -0.40 0.81 人工成本 17.77 10.68 18.21 9.72 -2.42 0.96 其它 合 计 166.42 100 187.25 100 -11.12 - 注:上述各项成本为本公司水泥熟料自产品成本,不含贸易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强化物流管控、加大替代燃料使用、优化原燃材料的采购渠道等方式提升成本管控水平,公司水泥熟料自产品综合成本同比下降11.12%。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费用项目变动 2025年 2024年 本报告期比上本报告期占 上年同期占 占主营业务 期间费用 金额 金额 年同期增减 主营业务收 主营业务收 收入比重增(千元) (千元) (%) 入比重(%)入比重(%)减(百分点) 销售费用 3,500,999 3,415,437 2.51 5.04 4.61 0.43 管理费用 6,000,091 5,945,914 0.91 8.64 8.02 0.62 研发费用 847,445 1,257,068 -32.59 1.22 1.70 -0.48 财务费用 -913,434 -1,170,527 21.96 -1.32 -1.58 0.26 (收益以负数 列示) 合 计 9,435,101 9,447,892 -0.14 13.58 12.75 0.83 报告期内,本集团研发费用同比下降32.59%,主要由于各类研发项目投入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4)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状况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资产负债项目变动 本期末占 上年末占 本期末金额 2025年 2024年 总资产的 总资产的 较上年末 项 目 12月31日 12月31日 比例 比例 变动比例 (千元) (千元) (%) (%) (%) 50,252,254 19.63 70,229,348 27.58 -28.45 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899,353 5.04 509,203 0.20 2,433.25 应收账款 2,922,320 1.14 3,773,192 1.48 -22.55 预付款项 694,851 0.27 944,849 0.37 -26.46 7,596,948 2.97 8,108,520 3.18 -6.31 存货 长期股权投资 7,981,404 3.12 7,775,669 3.05 2.65 1,416,434 0.55 1,506,953 0.59 -6.0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2,533,715 36.15 89,227,647 35.04 3.71 固定资产 6,172,123 2.41 9,355,746 3.67 -34.03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37,051,103 14.47 34,264,065 13.46 8.13 888,246 0.35 737,454 0.29 20.45 使用权资产 256,000,730 100 254,635,244 100 0.54 总资产 220,156 0.09 240,355 0.09 -8.40 租赁负债 短期借款 4,540,764 1.77 5,748,688 2.26 -21.01 合同负债 2,915,942 1.14 2,569,305 1.01 13.49 应付债券 12,500,000 4.88 11,500,000 4.52 8.70 7,018,946 2.74 10,086,381 3.96 -30.41 长期借款 52,284,947 20.42 54,257,807 21.31 -3.64 总负债 256,000,730 100 254,635,244 100 0.54 负债及权益合计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货币资金较上年末下降28.45%,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新增理财所致;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23.90亿元,主要由于报告期内认购了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所致;应收账款、预付账款较上年末下降,主要由于报告期内推进往来款项的压降工作取得相应成效;使用权资产余额较上年末上升20.45%,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子公司新租入土地所致;短期及长期借款余额较上年末下降,主要由2,560.01 于报告期内归还了借款所致。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总资产为 亿元,较上年末上升0.54%。总负债为522.85亿元,较上年末下降3.64%,其中流动负债278.19亿元,较上年末下降3.72%;非流动负债244.6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3.55%。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计算的资产负债率为20.42%,较上年末下降0.89个百分点。 关于本集团的或有负债资料,请参阅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附注十四。 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1,924.28亿元,较上年末上升2.39%;归属于少数股东的股东权益为112.88亿元,较上年末下降9.24%;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36.46元。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流动资产总额为888.05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78.19亿元,流动比率为3.19:1(上年末为3.25:1)。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流动资产总额为888.05亿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78.19亿元;净负债率为0.089(上年末为0.074)。净负债率计算基准为:(有息负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境外资产196.71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7.68%。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存在以账面价值约0.49亿元无形资产、2.36亿元固定资产用作金融机构借款的抵押品的情形,0.44亿元存款因涉诉处于冻结状态。 除上述披露的事项外,本集团不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变现、无法变现、无法用于抵偿债务的情况,亦不存在资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受到其他限制的情况和安排。 流动性及资金来源 本集团截至报告期末之银行贷款及其它贷款届满期之分析如下: 于2025年12月31日 于2024年12月31日 (千元) (千元) 6,610,662 7,486,649 1年内到期 1-2年内到期 1,826,356 4,196,626 4,204,890 4,585,404 2-5年内到期 987,700 1,304,351 5年以上到期 13,629,608 17,573,030 合 计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累计银行贷款余额为136.3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39.43亿元,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归还借款所致。按固定利率所作的借贷情况详见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附注十。 除上述借款外,本集团另有发行125亿元中期票据。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金主要来源于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 现金流分析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现金流量净额比较 2025年 2024年 变动比例 (千元) (千元)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43,908 18,476,253 -9.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34,029 -13,326,238 -4.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97,731 -385,476 -2,052.5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3,177 592 -12,458.79 现金及等价物净增加额 -5,661,029 4,765,131 -218.80 年初现金及等价物余额 16,337,147 11,572,016 41.18 年末现金及等价物余额 10,676,118 16,337,147 -34.65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8.32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贸易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08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认购的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同比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79.12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债券金额同比减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同比减少所致。 3、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本性支出110.32亿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及对外投资支出。 截至报告期末,与购买供生产用的机器及设备以及投资有关的在账目内未提拨但应履行之资本承诺为: 于2025年12月31日 于2024年12月31日 (千元) (千元) 9,661,932 11,040,741 已批准及订约 5,519,520 5,343,670 已批准但未订约 15,181,452 16,384,411 合 计 2026年展望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央政府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加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在需求端,国家将更好发挥投资在扩内需、优供给、惠民生方面的关键作用,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项目建设,重点基建工程项目有望加速落地,城市更新、旧房改造项目将持续推进,预计继续对水泥需求形成核心支撑力量。在供给端,国家在政策层面持续加强行业管控,明确提出要综合运用产能调控、标准引领、价格执法、质量监管等手段,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工信部等六部门于2025年9月发布的《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要求严禁新增水泥熟料产能,推动实际产能与备案产能统一,探索设立绿色低碳转型基金,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快低效产能退出,加上常态化错峰生产、“双碳”政策,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优化供给格局,但行业仍将面临整体产能过剩的压力。 在经营管理方面,本集团将深耕市场提质增效,持续推进精益化管理。一是研判市场供需趋势变化,精准制定国内外经营策略,稳存量、拓增量,持续推动产品结构优化、产业链延伸与服务质量提升,全面筑牢市场基础。二是优化燃料和动力等关键成本管理,顺应煤炭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合理把握采购节奏并巩固战略合作采购;持续提高生产线精细化运营水平,进一步降低煤电消耗指标。三是系统化开展降碳增效管理,科学提升替代燃料使用比例,优化能源结构调整,主动布局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努力通过交易将碳资产转化为碳收益。 2026年,本集团计划全年水泥和熟料自产品销量2.60亿吨,预计吨产品成本和吨产品费用保持相对稳定。 在投资发展方面,本集团将秉持有效投资理念,全力推进项目落地。一是水泥主业发展坚持国内国际两端发力,在国内优势市场及空白市场寻求并购机会,同时积极开拓海外目标市场,力争实现项目加快落地,不断完善国内外市场布局。二是纵深延伸产业链,稳步扩大骨料和商混优质产能,提升运营质量;大力培育消费建材产业,加快实现国内主要市场区域全覆盖,并综合利用产业链优势,打造“一站式”综合建材服务解决方案供应商。三是着力提升新兴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新能源产业将围绕“零碳园区方案提供商、清洁能源供应商”的定位,推进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发展,拓展绿电规模;环保产业将深化与水泥主业协同,聚焦飞灰处置等成熟产业发展,延展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利用业务链条。 2026年,本集团计划资本性支出118.20亿元,以自有资金为主,将主要用于主业项目发展、上下游产业链延伸、节能环保技改及新质生产力的培育等。 在创新转型方面,本集团将以创新驱动与绿色转型为核心引擎,主动塑造面向未来的竞争优势。一方面,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依托本集团丰富的业务场景,拓展建材行业AI大模型的应用场景,推动数字化产业赋能生产精细化和绿色化;另一方面,积极响应“双碳”战略目标,加快低碳水泥研发推广,高标准运营全绿电工厂等示范项目,扩大绿色矿山、绿色工厂创建成果,将绿色发展转化为核心竞争力。 2026年,本集团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需求波动风险。公司所处水泥行业对建筑行业依赖性较强,与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增速关联度较高,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房地产投资持续下滑,往往对水泥市场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本集团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变化,加强市场供需趋势分析,因时因势、精准有效定位经营策略,发挥水泥全产业链营销优势,强化渠道布局和终端渗透,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2、竞争加剧风险。在当前水泥需求持续下滑、产能过剩长期存在的情形下,若供需矛盾加剧易引起行业低价竞争,则公司可能面临盈利压力进一步增大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反内卷”政策,严格执行行业自律,积极推动行业去产能,共同维护行业良好生态。 3、环保政策压力。国家将坚持“双碳”引领,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深入推进水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以及清洁能源使用,驱动水泥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预计将增加企业生产运行成本,同时水泥行业被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将给企业带来碳履约成本。 针对上述风险,本集团始终坚持践行低碳环保的绿色发展理念,有序推进超低排放和节能降碳改造,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有效降低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并优化碳资产管理,主动布局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市场,通过交易将碳资产转化为碳收益。 (五)估值提升计划评估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制定了《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以下简称“估值提升计划”),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之公告。自估值提升计划发布以来,本公司严格按照总体部署与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举措,并对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估值提升计划契合公司发展实际,实施路径清晰可行,整体执行情况符合预期,无需对估值提升计划进行调整,公司将继续按照估值提升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四、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主要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设立、并购、注销及增资的项目公司 (1)2025年3月,本公司与马鞍山市远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商品混凝土”)共同出资设立了马鞍山海螺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4,5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1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远大商品混凝土出资1,3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0%。 (2)2025年5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新能源”)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共同出资设立了通辽海螺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0万元,其中海螺新能源出资39,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5%;宁德时代出资2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5%。 (3)2025年8月,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芜湖海螺共同出资成立了芜湖白马山海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7,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5%;芜湖海螺出资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 (4)2025年8月,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海螺(陕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陕西)公司”)以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方式,收购了尧柏特种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新疆的水泥建材相关公司,具体如下:
(5)2025年9月,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珠海海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海中”)共同出资成立了深圳海螺绿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珠海海中出资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 海螺”)共同出资成立了上海海螺建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7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上海海螺出资3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7)2025年11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海螺鸿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鸿丰”)与新丰县丰江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江投资”)共同出资成立了2,000 1,800 新丰绿色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其中海螺鸿丰出资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丰江投资出资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8)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了附属公司合肥泰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宁国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化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海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北苏海螺矿山有限公司的注销登记,注销该等公司不会对本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9)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海螺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香港”)进行了增资,增资金额为4,966万美元,增资后海螺香港注册资本为55,276万美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不变。 (10)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海螺香港分别按照49%、51%的持股比例对西巴布亚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巴布亚海螺”)进行了增资,增资金额为9,738万美元。增资完成后,西巴布亚海螺注册资本为26,467万美元,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11)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螺进行了增资,增资金额为4,500万元,增资后上海海螺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不变。 注:报告期内成立、收购、注销及增资的公司均不含海螺环保的项目公司。 2、证券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证券投资情况如下:
2、本集团用于上述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为主。 2021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西部建设就拟参与认购其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拟以现金1,760,112,039元认购西部建设非公开发行的251,444,577股A股股份(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股数为准)。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拟参与认购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公告》(临2021-48)。为进一步2022 11 落实战略合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公司与西部建设于 年 月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西部建设于2024年发布的第9号临时公告,中国证监会已同意西部建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批复有效期自同意注册之日(2024年2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批复有效期内,本公司与西部建设尚未进行股份发行及认购事宜。经审慎研究并与西部建设协商一致,本公司于2025年2月5日与西部建设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本公司不再参与认购西部建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事宜。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2月6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终止认购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公告》(临2025-02)。 3、报告期内投资的重大项目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投资总额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重大投资项目。关于本公司报告期内投资的有关项目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5年经营状况分析”中的“1、经营发展概述”及列载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五、16。 4、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拥有476家附属公司,11家合营公司,参股6家联营公司及3家合伙企业,有关情况可参阅本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17、18及19。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有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 5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情况 (1)2021年,本公司与中建材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中建材私募基金”)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首期基金规模为150亿元,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6亿元。此外,中建材私募基金联合部分合伙人或其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了中建材私募基金管理(安徽)有限公司(前称中建材(安徽)新材料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安徽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80.9524万元,占比7.62%。中建材安徽管理公司成立后已入伙产业投资基金,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产业投资基金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企业设立登记手续,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 2022年,为充分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团队的积极性,中建材安徽管理公司与团队核心管理成员共同出资设立了合肥纬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纬聿”),中建材安徽管理公司与合肥纬聿签订了《关于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以450万元的价格向合肥纬聿转让了其持有的1,500万元普通合伙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1,500万元、实缴出资额450万元)。 上述转让事宜完成后,经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合肥纬聿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人变更后,各合伙人重新签订了《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合肥纬聿入伙产业投资基金事宜已完成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基金备案的变更手续。 产业投资基金已完成首期150亿元的资金募集,其中本公司已对其实缴出资16亿元。 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2021年度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第26号、29号、37号、47号临时公告,2023年1月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第1号临时公告,及2024年1月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第8号临时公告。 (2)2023年,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一名普通合伙人(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五名有限合伙人(海螺资本、芜湖产投、芜湖高新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芜湖市镜湖振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宁波市商毅软件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安徽海螺海通工业互联网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工业互联网母基金”),基金之出资金额为50亿元,本公司认缴出资15亿元,该合伙企业不会被视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11 及其财务业绩亦不会并入本公司之账目。工业互联网母基金的存续期为 年(可延长合计不超过2年),其经营范围包括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主要投资模式为透过与其他合伙人成立新的子基金或投资于已设立的子基金,重点投向“工业互联网+”生态平台内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包括智能制造、工业平台、工业软件、工业供应链、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工业互联网硬件、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领域。 工业互联网母基金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合伙人及注册资本等变更登记手续,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26日在联交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以及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27日、2023年9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之公告。 (3)2023年,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两名普通合伙人(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及中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五名有限合伙人(海螺资本、芜湖产投、中信城西科创大走廊(杭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金石润泽(淄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安徽海螺金石创新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新发展投资基金”),基金之出资金额为50亿元,本公司认缴出资10亿元,该合伙企业不会被视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及其财务业绩亦不会并入本公司之账目。创新发展投资基金的经营期限为8年(可延长合计不超过2年),其经营范围包括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其投资范围主要覆盖战略新兴产业及高科技产业,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碳科技、数字产业、绿色环保及智慧交通。 创新发展投资基金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合伙人及注册资本等变更登记手续,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8日在联交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以及2023年9月9日、2023年11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之公告。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交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根据产业投资基金、工业互联网母基金及创新发展投资基金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积极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2025年5月29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未2025-2027 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年度)》,提出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每年现金分红金额与股份回购金额(若有)合计不低于当年实现的经审计合并报表(按中国会计准则)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公司董事会十分重视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度)》的规定,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保护其合法权益,公司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履行股东会审批程序,并按照股东会决议的要求执行利润分配方案。 报告期内,本公司执行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1)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股份发行总数5,299,302,57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2,242,535股A股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末期红利0.7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746,712,631.24元(含税),上述股息已派发予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2025 5 29 2025 6 体股东。前述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于 年 月 日刊登在联交所网站,于 年月20日分别刊登在上交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2)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权),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股份发行总数5,299,302,57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2,242,535股A股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末期红利0.2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66,494,410.56元(含税),上述股息已派发予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前述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于2025年8月26日刊登在联交所网站,于2025年9月23日分别刊登在上交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的财务数据,本集团2025年度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利润分别为811,307万元及846,446万元。董事会建议就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利润作如下分配: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须按照当年实现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提取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鉴于本公司法定公积金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因此2025年度不再提取。 (2)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0.61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A股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按照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5,299,302,57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242,535股A股股份计算,末期股息派发总额为321,901万元(含税),2025 126,649 2025 连同已派发的 年度中期股息 万元(含税), 年度全年股息派发总额为448,550万元(含税),占2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5.29%。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提呈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除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外,2025年度本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就本公司所知,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不存在有关股东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2025年度末期拟分配之股息的安排。 月6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本公司向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受托人或其他团体及组织,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末期股息时,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2014 81 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号)》及《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7号)的相关规定,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H股取得股息红利,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应纳税款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将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H股取得股息红利,按照个人投资者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及联交所题为“有关香港居民就内地企业派发股息的税务安排”的函件,持有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股份的境外居民个人股东,可根据其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公司需根据2026年6月10日(星期三)名列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H股个人股东的登记地址确定其身份。对于H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及因H股个人股东的纳税身份或税务待遇未能及时确定或不准确确定而引致任何申索或对于代扣机制或安排的任何争议,本公司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安排详情如下: (1)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或澳门居民以及其住所所在国与中国签订1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 (2)H股个人股东住所所在国如与中国签订低于10%股息税率税收协议的,由股东自行判断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需要享受协定待遇的应当于2026年6月19日之前向本< > 公司呈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税总[2019]35号)规定的资料,经审核信息真实完整的,将按协定税率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否则将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由此导致可享受但未享受协定待遇而多缴税款的股东,可在税收征管法规定期限内自行或通过本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税款。 (3)H股个人股东住所所在国为与中国签订高于10%但低于20%股息税率的税收协议的,本公司将最终按相关税收协议实际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元)
有关税项的详情列载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8及附注38,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附注四“税项”及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的附注20、附注27、附注44、附注56。 (四)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经营业务中,最大的首五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合计为71.75亿元,占本集团总销售金额的8.69%,而最大的销售客户占本集团总销售2.39% 155.57 金额的 ;最大的首五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 亿元,占本集团总采购金额的24.86%,而最大的供应商占本集团总采购金额的7.01%。就本集团所知,首五位客户和供应商与本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1、报告期内,本集团首五名销售客户中新增销售客户情况如下:
本集团董事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定义见联交所上市规则)或就董事会所知持有本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数目的股东概无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本集团五大客户或五大供应商中拥有任何权益。 本集团所耗用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主要以人民币结算。 2、报告期内,本集团存在贸易业务收入,2025年贸易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1.1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土地租赁、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变动情况载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附注14。 (六)总资产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确定的总资产约为2,560.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了约13.65亿元。 (七)储备 本公司及本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项储备之变动情况载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的综合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39。 本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之贷款详情载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附注33。本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之存款银行皆为资信良好的商业银行。本集团没有任何委托存款和任何到期不能提取的定期存款。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资本化利息为10,322万元,详情刊载于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附注7。 (九)汇率风险及相关金融工具对冲 报告期内,境外项目工程建设款项支付一般以当地货币、人民币以及美元为主。进口设备、耐火砖及备件等材料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结算,水泥熟料及设备出口结算一般采用人民币或美元为主,海外公司采购原材料及销售商品一般采用当地货币结算,上述外币兑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直接影响本集团项目建设成本、物资采购成本和出口销售收入。 为有效降低汇率风险,确保汇率风险整体受控,本集团根据海外项目建设进度,合理安排融资及外汇收支,稳步压降海外负债规模,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积极利用资金池管理模式,开展境内、境外外汇资金集中统一管理、调配及使用,减少结售汇成本,促进资本优势互补,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同时,积极关注投资国汇率、利率变化情况,为减少汇率及利率市场波动给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阶段性利用金融工具套期保值产品,对涉及的外币结算、外币负债等业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汇率、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十)业务审视、展望及主要风险因素 有关本集团的业务审视、2026年展望及主要风险因素,请参考本报告第三章“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 (十一)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已遵守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 五、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暨企业管治报告 (一)公司治理概况 本公司自1997年于联交所上市及2002年于上交所上市以来,按照境内外有关上市规则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决策独立、高效、透明。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的召开均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确保决策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