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水泥(600585):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海 螺水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审查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审核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因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成员进 行了相应的调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5月28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 员会由屈文洲先生、何淑懿先生、张云燕女士三人组成,屈文洲先生为主席。 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核 委员会由屈文洲先生、何淑懿女士、韩旭女士三人组成,屈文洲先生为主席。 二、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审核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每次 会议讨论事项具体如下: (1)2025年1月14日,审核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阅了公司编 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安排及需要重点关注事项的汇报;公司审计师安永汇报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及审计工作重点,审核委员会同意审计师进入公司开展2024年度现场审计工作;听取了审计师关于2025年非鉴证服务一般政策的汇报。 (2)2025年3月5日,审核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听取了安永关 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认为审计师可以按照计划时间完成审计工作。 (3)2025年3月24日,审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i)2024 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之财务报告,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ii)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度业绩公告,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iii)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iv)2024年度发生的重大关联(关连)交易有关情况的报告;(v)关于为附属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vi)建议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25年度国内及国际财务审计师,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vii)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审核委员会就安永从事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履行了监 督职责,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2025年3月24日,审核委员会就安永从 事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出具了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对安永的工作做出了客观的评价。 (4)2025年4月29日,审核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5年8月26日,审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i)按照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之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ii)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半年度业绩公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iii)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专项检查报告;(iv)关于修订《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6)2025年10月30日,审核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外,审核委员会于2025年5月29日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关于委任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秘书的议案。 自编制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和 内控审计工作开展以来,审核委员会全程参与: (1)在审计师实施审计工作之前,审核委员会首先审阅了公司编制 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同意审计师进场审计;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审核委员会督促安永审计师按照工作计划认真做好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2)在审计师的年报审计工作完成到一定阶段时,审核委员会再一 次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认为审计师可以按照计划时间认真完成审计工作。 (3)2026年3月24日,审核委员会就安永从事本公司2025年度 审计工作出具了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对安永的工作作出了客观的评价。 同时,审核委员会在公司监事会撤销后积极承担监事会职责: (1)财务监督方面,严格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核查会计政策合规性 与财务数据真实性,重点关注对关联交易及重大担保等事项的监督,确保财务信息披露准确完整。 依法行使职权,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3)内部控制与内外部审计监督方面,审阅内部控制工作报告及重 大事项检查情况的报告,督促完善内控体系,同时持续监督安永审计工作,沟通审计重点与进展,协调内外部审计,保障审计工作客观有效。 三、总体评价 2025年,审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等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能,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协调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推进公司规范治理。 2026年,审核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聚焦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关键领域,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内控体系有效运行,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屈文洲、何淑懿、韩旭 2026年3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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