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000509):董事会对2025年度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时间:2026年03月25日 18:36:09 中财网
原标题:华塑控股:董事会对2025年度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 2025年度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在本期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控股”)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现就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上会出具的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华塑控股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或有事项”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塑控股因被沈云起诉要求偿还借款本金7,000万及利息约8,169万元(暂计算至起诉前),共计约15,169万元,被法院裁定冻结持有的8家公司股权。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低,故未就该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该诉讼事项的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2025年8月28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苏09民初48号)。根据该《民事裁定书》所述,本案借款行为涉嫌诈骗罪或集资诈骗罪,故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为避免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行为作为民事案件审理的结果发生,应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法院裁定驳回原告沈云的起诉。至上诉期满,原告并未提起上诉。

目前案件已经移送至公安机关。

根据上述裁定结果,该诉讼事项的判决结果未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诉讼事项的不确定性已消除,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并且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的影响也已消除。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诉讼的后续进展,并将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导致的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事宜,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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