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002129):第七届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决议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决议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于2026年3月24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AiminYAN主持,经会议审议并表决,决议如下:一、审议通过《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1、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财务公司”)是经监管机构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其发生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需求。 2、基于过去的良好合作情况,公司拟与TCL财务公司继续开展金融服务合作,双方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对象的经营管理及履约能力情况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TCL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TCL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公司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相关风险,并针对相关风险制定了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具有可行性。该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并化解金融服务所产生的风险,切实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公司出具的《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TCL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与TCL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TCL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6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公正、公开,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金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签名: AiminYAN、赵颖、章卫东 2026年3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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