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天下(30117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学勇)

时间:2026年03月25日 18:55:45 中财网
原标题:易点天下: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学勇)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学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始终秉持对公司整体利益高度负责的原则,将维护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的根本出发点,积极投身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

在任期内,认真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能力,严把决策关口,着力提升公司治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现就2025年度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学勇,男,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8月至2016年9月担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2023年9月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担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担任国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2022年,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龙马学者特聘教授、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校长助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CPA)、北京市应急委员会金融小组专家。2023年11月至2026年3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主动、及时地获取并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力求全面、深入地掌握公司运营状况,为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会后,本人持续关注相关议案的执行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回顾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现将本人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汇报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事姓名应出席次 数现场出席 次数通讯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 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会议
张学勇1001000
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议题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做出正确、科学的决策提供了积极助力。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召集召开,各项议案的审议过程均合法合规。在此年度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给予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4次,实际出席了4次股东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遵循规定出席了每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深入审议了关于公司实施2025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重要事项。本人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管理办法、授予条件、调整情况进行了核查,本人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并且实际出席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时且全面地掌握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内审部的工作进行了细致的监督检查,对定期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通过这些举措,本人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应出席并且实际出席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5年,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并发表了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5
、与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实施了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以保障公司运营的稳定性和合规性。

此外,本人还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关键事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实时掌握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6、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及财务状况,对公司潜在的经营风险保持高度警觉。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秉持严谨审慎的态度,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及时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主动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并查阅公司账册、会议记录等基础资料。基于自身的专业判断,本人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恪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原则,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正性,维护了公司的信誉和透明度。

(3)为持续提升履职能力,本人始终恪守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不断强化自身学习。重点针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及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理解,切实提升专业素养。同时,注重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交流,有效提升了决策判断能力。通过上述努力,本人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7、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并严格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实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

(2)2025年度,本人参与公司现场工作时间16日。本人充分利用电话、电子邮件及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了高频次、高质量的沟通。工作重点聚焦于评估公司经营状况、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执行,以及检查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管建立的常态化沟通机制,确保了信息传递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同时,本人高度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竞争格局及政策法规变动等外部环境因素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密切跟踪媒体及网络平台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以便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并进行深入研判。

(3)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持续深入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尤其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研究,深化了对相关制度的理解与把握。通过不断学习,本人对公司治理与内控体系有了更全面、深入的认知,履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在此基础上,本人进一步强化了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责任意识,旨在为公司的科学决策与风险管控提供更具针对性和价值的建议,助力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优化与提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重点关注了如下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披露1项关联交易。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编制并发布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2025 2025 2025
制评价报告》以及《 年一季度报告》《 年半年度报告》和《 年三
季度报告》。这些报告准确、全面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关键业务进展和重要事项,为投资者提供了关于公司经营状况的充分信息。所有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还经过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保了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公司遵循合法合规的审议及披露流程,所披露的财务数据详实可靠,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运营状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专业资格和能力,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郑正东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聘任郑正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郑正东先生拥有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秉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且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根据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郑正东先生担任财务总监一职。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邹小武先生、武莹女士、郑正东先生、王萍女士和秦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学勇先生、李长城先生和邢美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杨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邹小武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武莹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郑正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杨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工作。本人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基于客观、独立判断,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并且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审查了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对董事及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了必要监督,经核查,薪酬方案系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符合公司绩效与薪酬方案,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制定及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权激励情况
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1.5万股。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5月8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授予1,088.125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2025
调整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2.28元/股调整为12.16元/股,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35.37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74.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本人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管理办法、授予条件、调整进行了核查,本人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1、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3、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督促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信誉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听取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工作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潜在经营风险,确保对公司运营情况的全面掌握。在董事会等决策会议中,本人积极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2025 2026 3 13
以上为本人 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本人于 年 月 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学勇
2026年3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学勇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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