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600011):华能国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忠诚履职、勤勉尽责。 2025年,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立信”)就财务、内控审计事项和审计 计划、安排、范围以及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充 分沟通,督促其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同时,根据《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外部 审计师监督管理的新要求,审计委员会对立信履职情况进行 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1.独立性评估:立信所有职员未在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 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 工作组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审计工 作中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业道德基 本原则。 2.专业性评估:立信审计工作组成员具备实施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此项工作。 3.审计程序评估:在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与立 信充分沟通了审计计划,包括:审计时间、人员安排、审计 程序、审计策略等,对审计程序和要求进行了总体把握。在 审计工作中,立信实施了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为发表意 见获取了充分的审计依据,审计程序恰当、合理。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为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行为 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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