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60088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状况开展了评估工作,并形成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江华先生、韩长印先生及潘敏女士的任职经历及其所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之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3月 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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