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60088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882 公司简称:妙可蓝多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妙可蓝多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吉林市广泽乳品有限公司、吉林省广泽乳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芝然乳品科技有限公司、妙可蓝多(天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妙可蓝多(吉林)乳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芝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芝觉贸易有限公司、海南新芝仕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妙可蓝多生物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内蒙古蒙牛奶酪有限责任公司、天津爱氏晨曦乳制品有限公司、爱氏晨曦乳制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集团管控、人力资源、投资管理、筹资管理、担保业务、关联交易、采购管理、工程项目、财务管理、财务报告、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业务外包、研发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监督、信息系统、证券事务、信息沟通、行政事务等。 2.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关联交易、筹资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贸易业务、人力资源、财务报告、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等关键管理模块。 3.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4.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5.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制度、内部控制手册、授权体系及相关行业法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按照上述指标孰低原则进行确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经评价测试发现的个别一般缺陷已及时整改完成,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上述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下一年度,公司将根据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求变化,持续优化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监督为重点的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执行和监督检查,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强化内部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发挥内部控制体系强基固本的作用,提升公司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易一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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