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688010):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6:31:12 中财网
原标题:福光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18.24%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17.25%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是□ 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91350000782188289J □不适用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福建国资-国新证券 -26闽资EB担保及信 托财产专户□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 ?不适用
注: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拟以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国资公司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办理完成股票的担保及信托登记,将国资公司持有的8,500,000股本公司股票,划入“福建国资-国新证券-26闽资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由国新证券作为名义持有人,并以担保及信托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在行使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表决权时,国新证券将根据国资公司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国资公司出具的《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2026年4月10日,国资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68,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1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国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9,282,254股变动至27,702,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8.24%减少至17.25%,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 (万股)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 (万股)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 式权益变动的 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福建省国有 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2,078.225412.941,920.241611.96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2026/04/10- 2026/04/10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福建国资-国 新证券-26闽 资EB担保及 信托财产专 户850.00005.29850.00005.29//
合计2,928.225418.242,770.241617.25----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资公司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资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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