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00219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劲嘉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世纪运通已收到关于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的《拍卖通知书》,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司法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2.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在过户后的6个月内不可交易。 3.截至本公告日,劲嘉创投持有劲嘉股份股数为410,819,709股,若本次被司法拍卖股份全部成交并过户登记,劲嘉创投持有公司股份将由410,819,709股减少至407,819,7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将由28.30%降至28.09%;劲嘉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由450,269,709股减少至409,269,7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31.02%降至28.19%,上述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直接的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