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股份(300538):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羽南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吴书勇先生及副总经理华青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羽南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800,98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66%(总股本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113,800股后的股数180,804,773股计算,下同);董事、副总经理吴书勇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9,638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1%;副总经理华青春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3,524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3%。 近日,公司收到邵羽南先生、吴书勇先生、华青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邵羽南先生、吴书勇先生、华青春先生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事项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均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均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邵羽南先生、吴书勇先生、华青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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