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生物(003017):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
证券代码:003017 证券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104)。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汪贤高先生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三个月内(即自2026年1月12日起至2026年4月11日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70,000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8%(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股东汪贤高先生于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2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47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12%。经过减持后,股东汪贤玉先生、汪贤高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199,2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1%,其不再是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6年4月13日,公司收到减持对象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对象减持情况 (一)本次减持情况
二、其他有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此前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对象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汪贤高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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