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杰科技(920149):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920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风险提示: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杰通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杰通”)于2026年4月15日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北区法院”)出具的(2026)苏0411破申29号《民事裁定书》,新北区法院裁定受理常州杰通破产清算一案。公司将持续关注常州杰通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常州杰通被申请破产清算情况概述 2026年4月1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杰通收到新北区法院出具的(2026)苏0411破申2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常州市豪创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常州杰通无法偿付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对常州杰通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1、申请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州市豪创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27615323787; 成立日期:2004年6月7日; 注册资本:50万元; 注册地址:天宁区古村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铸锻件及通用零部件、百货、建筑材料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申请事实和理由 根据新北区法院作出的生效的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调解书,常州杰通应向申请人付款134,571.60元。调解书生效后,常州杰通未按照调解书履行。经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新北区法院已依法作出执行裁定,采取相应执行措施。截至本申请提出之日,常州杰通仍未清偿上述生效裁定书所确定的债务。基于常州杰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客观事实,申请人认为常州杰通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受理条件,故依法向新北区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3、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申请人与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常州杰通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1XK7MH6P;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5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程亚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338省道常州段129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业化产品研发、销售;建筑工业化技术开发;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工业设计服务;模具销售;模具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通用零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被申请人与公司关系 被申请人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股权51%。 6、被申请人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账面应收常州杰通其他往来等各种款项合计23.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4%,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最终影响金额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2、常州杰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5,970,031.98元,占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1.28%,其被申请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常州杰通业务停滞时间较长,相关业务与人员均已逐步流失。此次破产清算事宜主要影响体现在账面应收款项的回收风险及长期股权投资的损失风险,不会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经足额认缴了对常州杰通的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破产清算事宜不会增加公司额外债务负担或承担由此带来的额外债务责任。常州杰通长期亏损未得到有效改善,未来发展面临诸多不确定性,此次破产清算事宜或可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整体资产收益率。 公司将积极跟进破产清算程序,依法主张相关权利,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6)苏0411破申29号)。 特此公告。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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