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电气(300407):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16日 18:55:28 中财网
原标题:凯发电气: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300407 2026-025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凯发电气 公告编号: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淮安中特智慧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系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新增股份预计将于2026年4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淮安中特智慧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及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协议转让各方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淮安中特智慧 能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6,800,0005.25%16,800,0004.85%
注:上述表格计算总股本为含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淮安中特智慧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权益变动前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34%,本次权益变动后1
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93%。

本次权益变动后,淮安中特智慧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800,000股,持股比例为4.85%,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2026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淮安中特智慧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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