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贝特(68875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贝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必贝特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5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必贝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90,000,000股,并于 2025年 10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50,036,65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3,574,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6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6,461,9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部分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6,907,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3%。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6年 4月 28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必贝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必贝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采用约定限售方式。本次的限售档位为三档:(1)档位一: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6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9个月;(2)档位二: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3)档位三: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2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档位二和档位三,该部分网下配售限售股股票数量为 6,907,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3%。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6,907,364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4月 2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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