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920807):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时间:2026年04月21日 20:01:04 中财网
原标题:奔朗新材: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证券代码:920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3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陶洪亮董事、持股 5% 以上股东5,512,7503.0310%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含权益分派转增 取得)
佛山市源常壹东 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董事、持股 5% 以上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员 工持股平台4,150,0002.2817%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注:陶洪亮直接持有公司 3.0310%股份,员工持股平台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2.2817%股份,陶洪亮为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陶洪亮控制公司 5.3127%的股份。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 格区间拟减持股 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本比例 (%)     
陶洪亮不高于 300,0000.1649%集中 竞价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 15个 交易日后 的 3个月 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不低于 7.00元北交所上 市前取得 (含权益 分派转增 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佛山市源 常壹东企 业管理中 心(有限 合伙)不高于 2,000,0001.0996%集中 竞价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 15个 交易日后 的 3个月 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北交所上 市前取得合伙企 业部分 合伙人 资金需 求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尹育航持有员工持股平台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部分份额,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中不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尹育航间接持有的股份。但本次减持计划包含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陶洪亮、曲修辉、刘芳芳、徐志斌、梁剑间接持有的股份,上述人员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陶洪亮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 在本次公告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根据《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陶洪亮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的股份。

(2)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若公司在 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5)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份,本人同意将该等股份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

(6)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承诺事项亦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截至目前,限售期已满,除法定限售情形外不存在其他约定及承诺的限售股份。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陶洪亮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7.00元/股。

2、根据《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员工持股平台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股票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登记至合伙企业名下时起算 36个月。截至目前,限售期已满,不存在其他约定及承诺的限售股份。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陶洪亮担任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陶洪亮与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三)本次减持主体不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一致行动人; (四)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六)本次减持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该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一)陶洪亮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二)佛山市源常壹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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