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000967):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中联重科)

时间:2026年04月21日 20:50:52 中财网
原标题:盈峰环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中联重科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增加总股本,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权益变动前后上述股东持股数量均无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能力。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1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7,618.96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数量为1,476.1896万张,债券简称“盈峰转债”,债券代码“127024”,已于2020年1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于2021年5月10日开始转股。

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20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A股股份数量增加,公司总股本由3,166,946,299股增加至3,221,012,552股,中联重科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为352,823,659股,在持有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从占总股本的11.14%被动稀释至10.95%,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南路361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20日
权益变动过程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20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A 股股份数量增加,公司总股本由3,166,946,299股增加至

 3,221,012,552股,中联重科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中联重科持股比例从占总股本的11.14%被动稀释至10.95%,权益 变动触及1%整数倍。   
股票简称盈峰环境股票代码000967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0(被动稀释)被动稀释0.19%  
合计0(被动稀释)被动稀释0.1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源(可多选)不适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公司当时总 股本的比例(%)股数(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352,823,65911.14%352,823,65910.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52,823,65911.14%352,823,65910.9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是□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 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上述持股比例是按照公司截至2026年4月20日总股本未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计算;2、如按照公司截至2026年4月20日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29,614,425股后总股本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联重科持有股份数量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11.25%被动稀释至11.06%。

3、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一、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盈峰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比例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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