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通裕重工(300185):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时间:2026年04月21日 21:05:59 中财网
原标题:通裕重工: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489,681.9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4,123,982.59元,按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12,398.26元后,加上期初的未分配利润602,353,089.20元,减去2025年度实际利润分配现金股利42,464,607.6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8,600,065.88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以截至股份40,748,300股后的股本,即3,995,437,550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股利799.09万元(含税)。

公司于2025年11月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际派发现金股利2,310.08万元(含税)
2025年,公司完成了股份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0,748,3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989.0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含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共计3,109.17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7.48%。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2元人民币(含税)。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1,091,716.6619,363,766.0997,353,955.46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65,489,681.9341,376,011.17204,167,081.05
研发投入(元)176,576,981.78148,863,107.13185,369,310.49
营业收入(元)6,587,878,902.736,153,892,818.155,808,737,085.8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1,047,719,212.8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608,600,065.88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147,809,438.2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103,677,591.3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147,809,438.2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元)510,809,399.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2.75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9.4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3、2024、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147,809,438.2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事项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及时与广大投资者分享经营发展成果,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在满足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及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的前提条件下,授权董事会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权益分派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五、其他说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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