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301469):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事项概述 恒川(杭州)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杭州”)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恒川杭州日常经营需要,增强其资金实力,提高整体经营能力和行业竞2,000 争力,公司拟对其增资,公司拟出资 万元向恒川杭州增资,全部计入恒川杭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恒川杭州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加至7,000万元,公司仍持有恒川杭州100%股权。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2,000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恒川杭州增资 万元,增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恒川杭州营收水平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业务订单量持续增长,公司在自身情况理想的前提下对其增资,有助于其保持适当的资金水平和提高运营效率,有利于促进业务拓展,增强其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同时,由于恒川杭州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其增资不会发生利益倾斜或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2,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恒川杭州增资。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恒川杭州增资2,000万元,系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决定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4 22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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