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301469):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6年04月22日 01:01:09 中财网
原标题:恒达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4时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金星大道81号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6.0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7.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8.00《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9.00《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0《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认非累积投票提案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13.00《关于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4.00《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2.00、4.00、10.00、11.00、12.00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提案13.00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上述提案4.00、6.00、10.00、12.00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请股东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邮寄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8号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封请注明“恒达新材股东会”字样)。

3、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2日9:00-17:00
4、登记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8号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洲娟
联系电话:0570-7061199
传真:0570-706123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8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 号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临时提案
1%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7、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登记表。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469”,投票简称为“恒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2026 5 13 9:15 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至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5.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6.0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   
8.00《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 议案》   
9.00《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   
10.00《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1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确 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13.00《关于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4.00《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名称(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 3: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 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码/法人股东营业执 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 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 股东盖章   
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5月12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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