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301469):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2025 12 31 688 上年度末( 年 月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 人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2025 100,457 最近一年(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 - ()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执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及人员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重要审计发现、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审计部召开沟通会议,包括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重要时间节点等,了解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3)2026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工作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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