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A(000002):在交易商协会披露《关于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答复公告》的提示性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交易商协会披露《关于 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答复公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6-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简称“交易商协会”,www.nafmii.org.cn)披露了《关于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答复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同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对该公告予以刊登,供参阅。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债券简称:23万科MTN001 债券代码:10238101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答复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6年第 一次持有人会议已形成决议并于2026年4月21日公告,本公司 对相关决议情况答复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信息
议案一: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调整的议案(特别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23万科MTN001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39 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1990000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100.00%; 反对本议案的23万科MTN001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0家, 有效表决权数额为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0.00%;弃权本议案的 23万科MTN001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共0家,有效表决权数额 为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0.00%。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 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文件约定,本议案应当由持有本期债 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10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 可生效。因此,23万科MTN001的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本议案生效。 本次会议由发行人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梁晓华 律师、郭琼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上述见证律师认 为,本次会议涉及的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 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 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及发行文件约定。 三、本公司对决议的答复情况 本公司已知悉上述持有人会议情况,并接受持有人会议的表 决结果。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 规定,切实履行债券存续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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