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节能铁汉(300197):重大诉讼

时间:2026年04月22日 17:08:53 中财网
原标题:节能铁汉: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重大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本金183,020,000元及对应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告”)于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粤
03民初3617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市南国绿洲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绿洲”)及相关责任方、责任人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南国绿洲返还原告被占用资金
183,02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利息实际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
判令相关责任方、责任人对南国绿洲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

(二)主要事实和理由
公司在应对供应商建工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时被法院判决败诉并
被执行,案件系因公司账面显示对供应商超付但供应商不认可已经收款产生的纠纷。经核查,2019年12月27日-2019年12月30日,公
司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南国绿洲支付资金18,302万元,其中直
接向南国绿洲支付的资金为6,302万元,通过江西烨宏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启东市青藤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遵义联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间接向南国绿洲支付的资金为12,000万元,鉴于资金最终均
流向南国绿洲,故18,302万元的资金占用方为南国绿洲,根据南国
绿洲提供的相关信息及刘水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认定南国绿洲为刘水的关联方。截至目前,南国绿洲尚未偿还上述资金占用。

(三)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6)粤03民初3617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
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重大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
影响
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
司将根据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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