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ST臻镭(688270):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时间:2026年04月23日 11:00:04 中财网
原标题:ST臻镭: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0 证券简称:ST臻镭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 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825.03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本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金额2,000.098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04%。

2.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4,051,600股,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393,991股,以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13,657,609为基准,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299,514,643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25,991,98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2,986,042.7319,534,934.5173,066,739.0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8,250,251.3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5,991,98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75,195,905.4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25,991,98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D)是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34.57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406,131,785.3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 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1,015,878,831.3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 业收入比例(%)39.9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 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满足的条件为“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因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3,825.03万元,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2025年度拟不实施现金分红。

二、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与投资者共享经营成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并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于2026年中期进行分红,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的相关事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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