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002926):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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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23日 12:16:3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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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华西证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
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西证券”或“公司”)对2025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确认,并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包括证券期货经纪服务、证券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服务、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等。关联人名称、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2025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详见后述表格内容。
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分项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与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无关联董事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以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子议案。
2、与其他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联董事黄卉、彭峥嵘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非关联董事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该子议案。
3、与关联自然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全体董事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子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窖集团”)、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窖股份”)、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资本”)、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剑南春公司”)将分别对本议案中关联事项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 预计2026年交
易金额(万元) | 截至2026年
3月末已发
生金额
(万元) | 上年发生
金额
(万元) |
| 证券、期
货经纪服
务 | 老窖集团 | 1、公司关联人在公司(含子
公司,下同)开立证券交易
账户,为关联人提供证券经
纪业务交易通道和相关服
务;
2、公司关联人在公司子公司
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开立
期货交易账户,为关联人提
供期货经纪业务交易通道和
相关服务。 | 参照市场上
同类交易服
务的佣金率
定价。 | 因该项业务受
证券市场影响
较大,证券市场
情况无法预测,
交易量难以预
计,以实际发生
数计算。 | - | 6.00 |
| |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 | | | | |
| | | | | | 3.63 | 82.20 |
| |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 7.00 | 57.04 |
| | 剑南春公司 | | | | | |
| | | | | | 2.15 | 1.16 |
| | 关联自然人 | | | | | |
| | | | | | 5.68 | 13.49 |
| | 其他关联人 | | | | | |
| | | | | | - | - |
| 证券承销
保荐及财
务顾问服
务 |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股权、债
券及其他融资工具在内的融
资服务、财务顾问服务、咨
询服务。 | 参照市场价
格水平及行
业惯例与客
户协商定
价。 | 因证券市场行
情的波动、新增
业务量的开发
情况,项目进度
难以预计,最终
交易金额,以实
际发生数计算。 | 2.00 | 66.88 |
| | 老窖集团 | | | | | |
| | | | | | 180.00 | - |
| | 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 | | | | |
| | | | | | - | 160.00 |
| | 其他关联人 | | | | | |
| | | | | | - | - |
| 受托客户
资产管理
业务 | 所有关联人 | 1、认购关联方发行的资产管
理计划或关联人发行管理的
资管计划、基金等产品认购
或申购公司发行管理的资产 | 参照市场价
格水平及行
业惯例与客
户协商定 | 因公司受托关
联人的资产规
模以及根据管
理业绩产生的 | - | - |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 预计2026年交
易金额(万元) | 截至2026年
3月末已发
生金额
(万元) | 上年发生
金额
(万元) |
| | | 管理计划。
2、为关联人提供以下资产管
理服务,取得管理费等相关
收入:
(1)集合计划、定向计划、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2)单一计划:发行的纾困
系列产品。
3、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发起成
立资产管理计划、有限合伙
基金或其他形式的主体;为
该主体提供投顾服务、资产
管理服务,取得投顾费、管
理费等相关收入。 | 价。 | 收入尚不确定,
因此资产管理
规模及管理费
相关收入难以
预计,以实际发
生数计算。 | | |
| 专业化研
究和咨询
服务业务 | 所有关联法人 | 收取专业化研究和咨询服务
费用 | 参照市场价
格水平及行
业惯例与客
户协商定
价。 | 因业务的发生
及规模的不确
定性,按实际发
生额计算。 | - | - |
| 证券和金
融产品交
易、服务 |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泸州
银行”) | 1、公司资金存放关联方,取
得利息等相关收入,发生相
关服务费支出;
2、在银行间市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生的标准化交易(包括但不
限于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
买断式回购、协议回购、信
用拆借、债券借贷、匿名拍
卖等);
3、公司自有资金认购或购买
关联人发行的股票、债券、
基金、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
取得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
相关收入;
4、与关联方进行同业资金拆
借产生利息收入或支出; | 价格将根据
当日市场价
格确定 | 交易量需根据
当期市场情况
和公司流动性
实时决定,暂无
法确定交易金
额。 | 500.29 | 2,837.77 |
| | 其他关联人 | | | | | |
| | | | | | - | - |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 预计2026年交
易金额(万元) | 截至2026年
3月末已发
生金额
(万元) | 上年发生
金额
(万元) |
| | | 5、向关联方支付公司发行的
各类融资工具的利息支出、
手续费和承销费等佣金支出
等;
6、受让关联方持有的非上市
公司股权或将持股出让给不
特定关联方;
7、关联人及其资管计划、基
金等产品认购或申购华西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管
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产品。 | | | | |
| 期货资产
管理业务 | 所有关联人 | 公司(含子公司)及其资管
计划、基金等产品和其关联
人持有华期梧桐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
计划,2025年内可能发生退
出,也可能新增认购或申购
其他资产管理计划。 | 参照市场价
格水平及行
业惯例与客
户协商定
价。 | 因公司受托关
联人的资产规
模以及根据管
理业绩产生的
收入尚不确定,
因此资产管理
规模及管理费
相关收入难以
预计,以实际发
生数计算。 | - | - |
| 大宗商品
贸易类业
务 | 所有关联人 | 公司同关联法人以确定价格
或以点价、均价等方式提供
报价并与其进行现货交易的
业务。 | 参照市场行
情协议定
价。 | 交易量需根据
当期市场情况
决定,暂时无法
确定交易金额。 | - | - |
| 场外衍生
品业务 | 所有关联法人 | 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协议与
其直接进行场外衍生品交
易。 | 参照市场价
格水平及市
场行情定
价。 | 交易量需根据
当期市场情况
决定,暂时无法
确定交易金额。 | - | - |
| 采购商品
及服务等 | 泸州老窖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老
窖物业”) | 支付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 按招投标价
格、合同价
格结算或参
照市场行情
协议定价。 | 由公司招投标
价格和公司当
期需求决定,暂
无法确定交易
金额。 | 167.75 | 719.98 |
| | 其他关联人 |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其他商品 | 参照市场水 | 交易量需根据 | - | - |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
价原则 | 预计2026年交
易金额(万元) | 截至2026年
3月末已发
生金额
(万元) | 上年发生
金额
(万元) |
| | | 或服务等 | 平协议定价 | 当期市场情况
决定,暂无法确
定交易金额 | | |
| 停车场收
益、会议
室租赁收
益等 | 老窖物业 | 1.向老窖物业收取其代收的
公司总部B区、A区停车场对
外停车产生的停车费;
2.向老窖物业收取其代收的
会议室租赁费用;
3.其他相关收入。 | 参照市场行
情协议定
价。 | 金额以实际发
生额计算。 | - | 72.46 |
| 代收水电
费等 | 老窖物业 | 公司综合办公楼由老窖物业
代收水电气费用。 | 按供电局等
部门规定价
格结算。 | 金额以实际发
生额计算 | 27.41 | 254.18 |
注: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若涉及本公司汇总财务报表范围的各分支机构,其关联交易将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相互抵消
(三)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依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 关联交易类
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万元) | 实际发生
金额
(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
同类业务比例
(%) | 实际发生额与
预计金额差异
(%) |
| 证券、期货
经纪服务 | 老窖集团 | 收取证券经纪手
续费及佣金 | 参照市场上同
类交易服务的
佣金率定价。 | 6.00 | 0.00% | - |
| |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 | | | | |
| | | | | 82.20 | 0.04% | - |
| |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 | 57.04 | 0.02% | - |
| | 剑南春公司 | | | | | |
| | | | | 1.16 | 0.00% | - |
| | 关联自然人 | | | | | |
| | | | | 13.49 | 0.01% | - |
| 提供证券发
行与承销、
财务顾问等
服务 | 泸州临港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 收取证券发行与
承销费、财务顾问
服务费 | 参照市场价格
水平及行业惯
例与客户协商
定价。 | 160 | 1.93% | - |
| | 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 | | | | |
| | | | | 66.88 | 0.81% | - |
| 证券和金融
产品交易、 | 泸州银行 | 收取基金认购或
申购手续费、存款 | 参照市场价格
水平及行业惯 | 2,837.77 | 2.38% | - |
| 服务 | | 利息收入、承销费
等 | 例定价。 | | | |
| 停车场收
益、会议室
租赁收益等 | 老窖物业 | 向老窖物业收取
停车场、会议室租
赁等收益 | 参照市场行情
协议定价。 | 72.46 | 0.03% | - |
| 采购商品 | 老窖物业 | 支付物业服务相
关费用 | 按招投标价格、
合同价格结算
或参照市场行
情协议定价。 | 719.98 | 0.26% | - |
| | 泸州老窖乾坤酒堡定
制酒销售有限公司 | 向关联方采购白
酒 | 430 | 424.80 | 0.15% | -1.21% |
| 代收水电费 | 老窖物业 | 代收水电费 | 按供电局等部
门规定价格结
算。 | 254.18 | 不适用 | - |
注:上表中,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白酒系2025年上半年采购,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向关联方采购白酒为同一事项,下半年公司未新增该类采购。
1、关联方在本公司的证券账户资金余额情况
| 开户单位 | 期末余额(万元) | 期初余额(万元) |
| 老窖集团 | 1.42 | 0.00 |
|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320.02 | 0.00 |
|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22 | 29,015.47 |
| 泸州银行 | 9.68 | 10.17 |
| 泸州华西金智银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00 | 0.08 |
| 剑南春公司 | 14.00 | 0.00 |
| 关联自然人 | 54.34 | 369.68 |
| 合计 | 3,400.68 | 29,395.40 |
2、关联方持有本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持有本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3、公司关联方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情况
| 基金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基金份额(万份) | 基金净值(万元) |
| A
华西优选成长一年持有混合 | 关联自然人 | 29.65 | 41.54 |
| | 泸州银行 | 2,618.61 | 3,668.16 |
| 华西研究精选混合发起A | 关联自然人 | 59.29 | 58.83 |
| 华西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 | 泸州银行 | 49,993.71 | 50,063.70 |
| 华西优选价值混合发起A | 关联自然人 | 314.98 | 397.66 |
4、报告期内买卖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买卖关联方发行的证券情况。
5、与关联方同业拆借、存放于关联方银行存款期末余额情况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
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 期初余额
(万元) | 本期新增
金额
(万元) | 本期收回
金额
(万元) | 期末余额
(万元) |
| 泸州银行 | 老窖集团重
要联营企业 | 银行存款 | 否 | 132,628.06 | 769,748.67 | 803,443.78 | 98,932.94 |
6、与关联方现券、回购交易
报告期内不存在与关联方现券、回购交易。
7、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应收关联方债权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
(万元) | 期末余额
(万元) |
| 泸州银行 | 老窖集团重要联营企业 | 应收利息 | 225.50 | 225.50 |
| 老窖物业 | 受老窖集团控制 | 其他应收款 | 0.00 | 9.64 |
(2)应付关联方债务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
(万元) | 期末余额
(万元) |
| 老窖集团 | 公司控股股东 | 上市承诺款 | 2,022.38 | 2,022.38 |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
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
响 | 1、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2、公司上市前,共有5处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老窖集团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
年内,依然未取得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老窖集团将按华西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时的该等房产账面净资产值以货币资金注入公司的方式予以规范。2017年11月和
2018年8月,老窖集团已按照5处未取得房产、土地证的房屋在本公司整体变更时的账
面价值,将相应的资金划入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老窖集团承诺款共计
2,022.38万元,有关土地房产的承诺,老窖集团已履行完毕。如公司依法取得上述房产
的全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证,公司将按注入的相应资金等值退还老窖集团。 | | |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老窖集团
法定代表人:刘淼
注册地址:泸州市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园区爱仁堂广场
注册资本:2,798,818,799.53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总部管理;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农作物栽培服务;树木种植经营;养老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科技中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显示器件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职业中介活动;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老窖集团总资产2,576.26亿元,净资产868.71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63.34亿元,实现净利润124.3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为老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老窖集团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老窖股份
法定代表人:刘淼
注册地址:四川泸州国窖广场
注册资本:1,471,987,769元
经营范围:酒类产品的生产、销售(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其他酒等);(以上项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进出口经营业务;技术推广服务;发酵制品生产及销售;销售:汽车配件、建材及化工原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老窖股份总资产654.96亿元,净资产498.25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1.27亿元,实现净利润107.9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与老窖股份均为老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
泸州老窖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泸州银行
法定代表人:游江
注册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酒城大道一段1号
注册资本:2,717,752,062元
经营范围:经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主营业务从事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及金融市场业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泸州银行资产总额为2,024.62亿元,净资产137.32亿元;2025年度泸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48.61亿元,净利润15.42亿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泸州银行没有绝对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为老窖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泸州银行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方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包括:
1、其他关联法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除以上介绍的关联方外,其他关联法人包括:(1)由老窖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持有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3)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1)-(3)项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关联自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包括:(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4)上述第(1)项、第(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1)-(4)项所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1.证券经纪服务、期货经纪服务: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服务的佣金率定价。
2.证券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服务: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
3.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
4.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价格将根据当日市场价格确定。
5.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参照交易时基金单位净值、申购/赎回费率等行业惯例进行定价。
6.场外衍生品业务: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市场行情定价。
7.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及行业惯例与客户协商定价。
根据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经公平协商收取。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业务开展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订相关协议。关联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相关证券业务服务等关联交易,均在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由关联方代收相关费用为业务经营实际需要,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二)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具有可供参考市场价格,公司拟以公允价格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
(一)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公司对2026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三)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