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华懋科技(603306):华懋科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

时间:2026年04月23日 13:21:27 中财网
原标题:华懋科技:华懋科技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13677 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26,540,354.9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按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公司总股本329,495,3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1,527,943股后的股份307,967,403股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24,637,392.2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4,637,392.24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769,923,042.37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94,560,434.6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64.87%。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4,637,392.2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1.3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1,527,94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应当披露以下指标并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4,637,392.2428,631,649.2062,846,905.6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217,764,807.24277,444,078.53242,011,993.88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 润(元)2,126,540,354.9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元)116,115,947.0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245,740,293.2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16,115,947.0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 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47.25%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为了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一)分红频次
结合2026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公司可实施一次中期分红。

(二)分红上限
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前提条件
公司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四)分红程序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及比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后制定及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
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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