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96,609.248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5%;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执行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865,555.576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72%(包含已撤诉案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96,609.2486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5%。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本次新增诉讼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部分案件已经一审判决,公司根据一审判决结果确认相关预计负债,预计影响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4,414,151.59元。但部分案件公司已经提起上诉,后续会关注案件进展情况,调整其对财务影响。另外劳动仲裁相关的案件,公司已确认预计负债,预计影响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2,440,521.31元。剩余诉讼/仲裁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裁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后续公司可能还会发生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因公司提供担保而可能被要求履行担保责任等风险,公司将保持关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序号 | 原告 | 被告/第三人 | 诉讼类型 | 诉讼涉及金额
(万元) | 进展情况 |
| 1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 | 劳动争议 | 21.2308 | 审理中 |
| 2 | 离职员工 |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郑州分公
司、瑞茂通、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
司 | 劳动争议 | 12.8595 | 审理中 |
| 3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郑州分行 |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6,386.1928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4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郑州分
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 | 劳动争议 | 9.4223 | 审理中 |
| 5 | 丹东华孚鸭绿江热电
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763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6 | 南昌市红鹄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 | 股权转让纠纷 | 23,876.7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7 | 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
限责任公司 | 瑞茂通 | 买卖合同纠纷 | 10,555.7726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8 | 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
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2,752.2920 |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签订
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286-TWGJ75)无效。案件受理费
179255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
| 9 | | | | | |
| | |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2,202.3596 |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签订
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09-TWGJ85)无效。
案件受理费151695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
| 10 | | | | | |
| | |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5,976.2138 |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签订
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IKT-23312-TWGJ87)无效。
案件受理费340324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
| 11 | | | | | |
| | |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4,100.3592 |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 |
| | | | | | 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签订
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V-ZMKT-23313-TWGJ89)无效。
案件受理费246509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 12 | | | | | |
| | |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1,701.7995 |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签订
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15-TWGJ88)无效。
案件受理费123804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
| 13 | | | | | |
| | | 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5,396.9734 |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签订
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03-TWGJ84)无效。
案件受理费311295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
| 14 | | | | | |
| | |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人)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3,801.0305 |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签订
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11-TWGJ86)无效。
案件受理费231678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 15 | | | | | |
| | |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4,756.8937 |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签订
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EM2361-TWGJ76)无效。
案件受理费279309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 16 | | | | | |
| | |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3,322.1615 |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签订
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EM2366-TWGJ90)无效。
案件受理费207727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 17 | | | | | |
| | |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第三人)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3,237.507 |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签订
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EM2362-TWGJ79)无效。
案件受理费203501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
| 18 | 广西钦保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 | 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第三人)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4,898.8181 |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钦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
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
同编号:TW-QBGM-EM2352-TWGJ64)无效。
案件受理费286368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 19 | | | | | |
| | |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第三人)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12,811.1939 |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钦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 |
| | | | | | 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签订的编号为TW-QBGM-
23241-TWGJ66的《煤炭买卖合同》无效。案件受理费585872元,公告费400
元,由被告河南铁建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
| 20 | 离职员工 | 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劳动争议纠纷 | 15.07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21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郑州分
公司、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 | 劳动争议 | 11.3985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合计 | 96,609.2486 | / | | | |
| 序
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被执行人 | 诉讼/仲裁
类型 | 诉讼/仲裁
/执行涉及
金额(万
元) | 进展情况 |
| 1 | 天津市顺鑫供应
链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
方) | 买卖合同
纠纷 | 3,973.946
1 | 二审判决已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4300元,由上诉人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负担。
一审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天津市顺鑫供应链有限责
任公司支付货款39495160.7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39495160.7元为基数,自2026年1月4日至
实际给付之日,按照万分之一点五/日的标准计算);
二、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天津市顺鑫供应链有限责
任公司支付保全费5000元;
三、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在10000万元的限额内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范围内
向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四、驳回天津市顺鑫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
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
案件受理费241584元,由天津市顺鑫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284元,由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负担239300元。 |
| 2 | 郑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水支行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那曲瑞昌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34,371.1 | 审理中 |
| | | 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保证人) | | | |
| 3 | 郑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水支行 | 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14,680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4 | 河南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中心支行 | 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河南瑞茂
通粮油有限公司(共同还款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29,010.00
06 | 审理中 |
| 5 | 河南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中心支行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河南瑞茂
通粮油有限公司(共同还款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20,967.66
38 | 审理中 |
| 6 | 河南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中心支行 | 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河南瑞茂
通粮油有限公司(共同还款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33,426.74
81 | 审理中 |
| 7 | 中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周口分行 | 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25,300.53
86 | 审理中 |
| 8 | 郑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水支行 | 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42,420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9 | 郑州新发展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 | 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保理合同
纠纷 | 977.6864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10 | 东亚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 | 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上海瑞茂
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
股东被追加为被告)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7715.7875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将诉讼金额变更为7715.7875万元人民
币。 |
| 11 |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
北仑分行 | 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4,509.375 | 审理中 |
| 12 | 离职员工 | 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 | 劳动争议
仲裁 | 31.0100 | 裁决结果已出,申请人提起诉讼后撤诉。仲裁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人民币271220.15元;
二、被申请人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度未休年
休假折算工资21376.96元;
三、被申请人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11月1
日至11月30日期间工资人民币17000元;
四、被申请人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12月2
日差旅费报销款502.5元;
五、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
| | | | | | 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
发生法律效力。 |
| | | 瑞茂通、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
公司 | | | |
| | | | | 16.7318 | 裁决结果已出,申请人提起诉讼后撤诉。仲裁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11月
1日至11月30日期间工资合计人民币12200元;
二、被申请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人民币65413.13元;
三、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均不予支持。
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
发生法律效力。 |
| | | 瑞茂通 | | | |
| | | | | 4.3359 | 裁决结果已出,申请人提起诉讼后撤诉。仲裁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11月
1日至11月30日期间工资合计人民币11500元;
二、被申请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31859.38元;
三、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不服本裁决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不服本裁决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
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
院申请撤销裁决。 |
| | | 瑞茂通 | | | |
| | | | | 7.875 | 裁决结果已出,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11月
1日至11月30日期间工资人民币17500元;
二、被申请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61250元;
三、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
发生法律效力。 |
| | | 瑞茂通 | | | |
| | | | | 22.1209 | 已撤诉 |
| | | 瑞茂通 | | | |
| | | | | 9.0363 | 裁决结果已出,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12月
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工资合计人民币7925元;
二、被申请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78632.36元;
三、被申请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2025年5天应 |
| | | | | | 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合计人民币3805.56元;
四、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均不予支持。
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
发生法律效力。 |
| | | 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
茂通 | 劳动合同
纠纷 | 13.8782 | 一审判决已出、上诉阶段。一审判决如下: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告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支付原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28880.23元;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告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支付原告2025年11月工资6783.17元;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被告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支付原告2025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3118.7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
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被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
| 13 | 山东微湖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 | 郑州卓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
方)、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作为买方股东被列为被告) | 买卖合同
纠纷 | 107.7348 | 审理中 |
| 14 |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
北仑分行 | 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7,748.288
5 | 审理中 |
| 15 | 郑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水支行 | 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24,845.00
99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16 | 新余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
请人)、瑞茂通(保证人)、浙江和
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保证人)、江
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保证人) | 票据纠纷 | 6,002.816
2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17 | 中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郑州分行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25,000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18 |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分行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20,870.96
53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19 | 山东民生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 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
方) | 买卖合同
纠纷 | 3,194.578
6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20 | 河南农村商业银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 金融借款 | 14,956.71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 行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中心支行 | 人)、瑞茂通(保证人)、河南瑞茂
通粮油有限公司(共同还款人) | 合同纠纷 | 31 | |
| 21 | 广州辉和贸易有
限公司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
纠纷 | 971.6662 |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一、原告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签订的编号
为ZZJR-hhny-20250925的《煤炭供需合同》于2026年1月11日解除;
二、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履约保
证金9632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9632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1月18日起计算至保证金
实际退还之日止,按同期一年期LPR标准计算);
三、驳回原告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
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9662.26元及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
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 | | | | 4593.9872 |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
一、原告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签订的编号
为ZZJR-GZHH-20251015的《煤炭供需合同》于2026年1月11日解除;
二、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预付货
款41890000元;
三、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预期可
得利益损失3780000元;
四、驳回原告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
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3150元,由被告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6487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
纳),由原告广州辉和贸易有限公司负担38278元(已交纳);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郑州嘉瑞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 22 | 江西省财通恒锦
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
联营企业股东被列为被告) | 买卖合同
纠纷 | 1,679.868
9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23 | 新余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
款人)、瑞茂通(保证人)、浙江和
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保证人)、江
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9,017.500
0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24 | 石嘴山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银川分
行 |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 | 保理合同
纠纷 | 3,011.883
3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25 | 郑州新发展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 | 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
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股东
被列为被告) | 保理合同
纠纷 | 5,396.889
5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26 | 广州南沙海港贸
易有限公司 |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买
方)、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买方)、瑞茂通(保证人) | 买卖合同
纠纷 | 75,813.71
32 | 审理中。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追加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被告。 |
| 27 |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郑州
东风支行 | 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15,050.98
88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28 | 山东民生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 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买方) | 买卖合同
纠纷 | 2,678.476
4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29 |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郑州
东风支行 | 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27,984.67
66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30 |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郑州
东风支行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15,031.52
03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31 | 山东民生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 | 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
方) | 买卖合同
纠纷 | 647.8520 | 审理中 |
| 32 | 石嘴山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银川分
行 |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 | 保理合同
纠纷 | 4,015.844
4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33 | 成都蓉欧瑞易实
业有限公司 |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民间借贷
纠纷 | 7,102.404
2 | 执行阶段 |
| 34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深圳前海
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郑
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劳动合同
纠纷 | 27.1096 | 裁决结果已出,申请人已提起诉讼,诉讼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裁决如下:
本案经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
定,现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
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 35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
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①劳动合
同纠纷;
②确认劳
动关系纠
纷 | 17.0765 | ①裁决结果已出,申请人已提起诉讼,诉讼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裁决如下:
本案经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
定,现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
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②该员工近日提起新的诉讼,被告为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为瑞茂通,请求确认其 |
| | | | | | 与被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诉讼正在审理中。 |
| 36 | 山西潞安煤炭经
销有限责任公司 | 瑞茂通 | 合同纠纷 | 5,834.178
2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37 | 山西潞安煤炭经
销有限责任公司 | 瑞茂通、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第三人) | 合同纠纷 | 9,100.691
5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38 | 山西潞安煤炭经
销有限责任公司 | 瑞茂通 | 合同纠纷 | 8,719.030
8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39 | 山西潞安煤炭经
销有限责任公司 | 瑞茂通、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第三人) | 合同纠纷 | 5,672.431
9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40 | 山西潞安煤炭经
销有限责任公司 | 瑞茂通 | 合同纠纷 | 9,761.719
0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41 | 山西潞安煤炭经
销有限责任公司 | 瑞茂通 | 合同纠纷 | 7,702.360
0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42 | 山西潞安煤炭经
销有限责任公司 | 瑞茂通 | 合同纠纷 | 5,758.007
3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43 | 山西潞安煤炭经
销有限责任公司 | 瑞茂通 | 合同纠纷 | 8,105.631
6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44 | 山东丰瑞实业有
限公司 | 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
方) | 买卖合同
纠纷 | 172.2968 | 一审判决已出,上诉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货
款1704802.32元及利息(以1704802.32元为基数,支付自2025年6月2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
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计付);
二、驳回原告山东丰瑞实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
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16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
| 45 | 江苏港瑞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
方) | 买卖合同
纠纷 | 3,992.709
1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46 | 宁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东支行 |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15,653.11
36 | 民事调解书已出,具体内容如下:
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如下:一、解除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与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二、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27年4月1日前向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东支行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152954051.94元、利息3037348.75元、罚息10334.39元(截至2026年
3月3日)及自2026年3月4日起至实际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
算);
三、被告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宁夏宁东 |
| | | | | | 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追偿;
四、案件受理费1048802元,减半收取52440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负担,于2027年4月1日前支付给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东支行。 |
| 47 | 辽宁源通煤业有
限责任公司 | 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卖
方) | 仲裁 | 22.0134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48 | 洛阳产融集团有
限公司 | 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
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郑州嘉瑞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
纠纷 | / | 已撤诉 |
| 49 |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分行 | 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3,003 | 审理中 |
| 50 | 李某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清算
责任纠纷 | 788.48 | 审理中 |
| 51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 | 劳动争议 | 40.8856 | 审理中 |
| 52 | 江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泰州分行 |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3,707.999
7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53 |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银川分行 |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 | 信用证融
资纠纷 | 3,003.375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54 | 离职员工 | 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瑞
茂通、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劳动合同
纠纷 | 17.1374 | 审理中 |
| 55 | 山西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太原新建
南路支行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人)、瑞茂通(保证人) | 信用证融
资纠纷 | 9,081.3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56 | 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徐汇支行 | 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借
款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202.9436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57 | 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徐汇支行 | 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借
款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303.7309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58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深
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
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郑
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CENTURY
COMMODITIESSOLUTIONPTE.LTD. | 劳动合同
纠纷 | 78.4530 | 申请人已提起诉讼,诉讼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59 |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郑州分行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务
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36,046.48
12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60 | 渤海远洋(河
北)运输有限公
司 | 瑞茂通(保证人) | 保证合同
纠纷 | 51,852.28
03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61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劳动争议 | 20.5748 | 审理中 |
| 62 | 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徐汇支行 | 和略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借
款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506.6782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63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
公司 | 劳动合同
纠纷 | 52.2487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64 | 陕西榆林能源集
团榆神煤电有限
公司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卖
方)、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第三人) | 合同纠纷 | / | 审理中 |
| 65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 | 劳动合同
纠纷 | 9.9013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66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 | 劳动争议 | 31.9147 | 审理中 |
| 67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 | 劳动争议 | 12.6006 | 审理中 |
| 68 | 宁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东支行 | 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债务人)、瑞茂通(保证人) | 合同纠纷 | 1,874.732
4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69 | 浙江萧山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河上支行 | 浙江瓯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2,015.224
6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70 | 山西潞安煤炭经
销有限责任公司 | 瑞茂通(第三人) | 买卖合同
纠纷 | 9,049.137
4 | 审理中 |
| 71 | 山西潞安煤炭经
销有限责任公司 | 瑞茂通(第三人) | 买卖合同
纠纷 | 9,748.656
0 | 审理中 |
| 72 |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银川宁东
支行 |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借款人)、瑞茂通(保证人) | 信用证纠
纷 | 1,004.666
7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73 | 广州南沙海港贸
易有限公司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卖
方)、瑞茂通(作为股东被起诉)、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作为股 | 买卖合同
纠纷 | 4,502.9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 | 东被起诉)、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
平台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股东全资子
公司被起诉) | | | |
| 74 | 松阳县华顺交通
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
方)、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作为股东被起诉) | 买卖合同
纠纷 | 3,562.844
1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75 |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银川宁东
支行 |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借款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9,120.551
5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76 | 宁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东支行 | 瑞茂通(宁夏)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债务人)、瑞茂通(保证人) | 合同纠纷 | 2,027.897
6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77 | 日照新东港物产
有限公司 | 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
三人) | 确认合同
无效纠纷 | /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78 | 中国检验认证集
团福建有限公司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承揽合同
纠纷 | 51.3904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79 | 广西自贸区钦州
港片区开发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 | 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第三
人) | 确认合同
无效纠纷 | 3,662.022
0 | 一审判决已出,判决如下:确认原告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河南铁
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编号:TW-ZMKT-23302-TWG
J82)无效。案件受理费224671元,由被告河南铁建投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收到上诉状。 |
| 80 | 日照新东港物产
有限公司 | 天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买
方) | 试用买卖
合同纠纷 | 5,661.807
0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81 | 渤海远洋(河
北)运输有限公
司 | 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买方) | 仲裁 | 196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82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劳动合同
纠纷 | 20.8983 | 审理中 |
| 83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劳动合同
纠纷 | 7.5946 | 审理中 |
| 84 |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银川分行 |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借款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3,012.639
3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85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北京瑞茂通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劳动争议
纠纷 | 42.1101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86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 | 劳动争议 | 30.5536 | 审理中 |
| | | | 纠纷 | | |
| 87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 | 劳动争议
纠纷 | 8.5846 | 审理中 |
| 88 | 离职员工 | 瑞茂通 | 劳动争议
纠纷 | 82.0969 | 审理中 |
| 89 | 湖北国际经济技
术合作有限公司 | 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买
方)、瑞茂通(保证人) | 买卖合同
纠纷 | 5,655.27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90 | 中国检验认证集
团福建有限公司 | 郑州卓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承揽合同
纠纷 | 44.0819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91 | 中国台州外轮代
理有限公司 | 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海上、通
海水域货
运代理合
同纠纷 | 9.0420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92 |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银川宁东
支行 |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
司(借款人)、瑞茂通(保证人) | 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 | 10,114.72
78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93 | 山西潞安煤炭经
销有限责任公司 | 瑞茂通(第三人) | 确认合同
无效纠纷 | 14,961.33
35 | 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
| 合计 | 768,946.3
283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