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6 “ ” 根据经营实际需要,预计 年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购买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提供租赁等。关联人主要为青岛董家口宇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董家口宇冠”)、青岛宇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宇恒”)、青岛董万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董万”)、杭州全通轻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材料”)以及其他关联方企业。 2026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及2025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额如下:
1.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董事长赵健先生、董事王翔先生因在间接控制交易对方的公司任职,为关联1.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通过。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青岛董家口宇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赵甫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门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等。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港兴大道17号8栋办公1401户-1410室。 (2)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25年度,董家口宇冠营业收入10,841.08万元,净利润7.7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72,280.66万元,净资产3,831.33万元。 (3)关联关系:董家口宇冠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方。 2.青岛宇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宋新波,注册资本3,67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等。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铁山街道玉屏路17号。 (2)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25年度,青岛宇恒营业收入6,896.51万元,净利润269.16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0,625.05万元,净资产3,707.68万元。 (3)关联关系:青岛宇恒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方。 3.青岛董万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程海,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管理等。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铁橛山路1111号石桥大厦607-16室。 2 2025 1221.39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年度,青岛董万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15.1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547.07万元,净资产55.99万元。 (3)关联关系:青岛董万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系本公司关联方。 4.杭州全通轻质材料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何若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塑料轻质材料制品。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1楼。 (2)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25年度,全通材料营业收入2,893.95万元,净利润572.0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2,247.64万元,净资产669.52万元。 (3)关联关系:全通材料是公司原董事张珊珊所任职的企业控制的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关于“过去12个月内曾具有关联自然人情形仍视同关联人”的规定,该公司目前为公司关联法人。 根据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等情况核查,关联方信誉良好。经查询,上述关联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定价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在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范围内,由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上述各关联人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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