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辉果蔬(603336):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6-015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辉果蔬”)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与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共同签署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及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与苏州申泽瑞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申泽瑞泰”)共同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本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以下本次一致行动及表决权放弃合称“本次权益变动”)后,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合计持有公司135,476,0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26%,其中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48,697,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各自持股数量的增减,系股东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和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的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因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的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和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及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与申泽瑞泰共同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姓名:黄俊辉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5021963********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金霞街道***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玉津中路13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姓名:郑幼文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1021965********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金霞街道***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玉津中路13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是 黄俊辉先生与郑幼文女士为夫妻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姓名:郑永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1111983********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 姓名:郑少娜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5821981********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5 姓名:林尤桂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405091981********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合计持有宏辉果蔬股份114,054,9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8,718,945股)的18.74%,其中,黄俊辉先生持有宏辉果蔬股份100,707,2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8,718,945股)的16.54%,其中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32,260,944股,郑幼文女士持有宏辉果蔬股份13,347,6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8,718,945股)的2.19%。郑永强先生持有宏辉果蔬股份8,399,4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8,718,945股)的1.38%;郑少娜女士持有宏辉果蔬股份7,543,3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8,718,945股)的1.24%;林尤桂先生持有宏辉果蔬股份5,478,2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8,718,945股)的0.90%。 三、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与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于2026年4月23日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在行使宏辉果蔬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即各方达成在该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关系。在本次权益变动后,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将合计持有公司135,476,0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26%。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俊辉先生与申泽瑞泰于2025年6月1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为保证在相关股份转让完成后申泽瑞泰能够对宏辉果蔬实现控制,黄俊辉先生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将其持有剩余股份中的部分股权所拥有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全部放弃,以确保黄俊辉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控制的宏辉果蔬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始终不超过8%。基于前述约定,同日黄俊辉先生、郑幼文女士与申泽瑞泰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鉴于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于2026年4月23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合计控制的宏辉果蔬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已超过宏辉果蔬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8%。黄俊辉先生、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与申泽瑞泰于2026年4月23日重新签署《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黄俊辉先生自该表决权放弃协议生效之日起永久放弃行使其持有的剩余宏辉果蔬股份中86,778,557股股份(占宏辉果蔬总股本的比例为14.26%)所拥有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原协议自该表决权放弃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和持有表决权比例情况如下: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黄俊辉 乙方:郑幼文 丙方:郑永强 丁方:郑少娜 戊方:林尤桂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以下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1、一致行动的原则 1.1 各方均应当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宏辉果蔬章程的规定,履行股东的义务和职责。 1.2 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宏辉果蔬章程的规定,涉及属于宏辉果蔬股东会职权,须由其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各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均应当保持一致。 2、一致行动的准则 2.1 任何一方在向宏辉果蔬股东会提出提案或临时提案之前,均应当与其他各方协商并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各方按照持股数量在一致行动人的范围内表决,各方应当执行半数以上一致行动人的意思。 2.2 各方应当在宏辉果蔬股东会召开前,就会议拟审议事项进行会商,并就投票表决的立场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各方按照持股数量在一致行动人的范围内表决,各方应当执行半数以上一致行动人的意思。在行使其表决权时,各方应当严格按照会商达成的立场投票。 2.3 任何一方委托他人出席宏辉果蔬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的,必须委托本协议的一方代理,不得委托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代理。委托时应当按照第2.2款所述的会商达成立场,在委托授权书中对会议审议事项逐项作出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2.4 任何一方在股东会特定议案表决权行使上应予回避时,其他一致行动人均应回避表决。 2.5 各方承诺严格履行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所赋予一致行动人的义务。 2.6 各方承诺不与宏辉果蔬其他股东签署任何其他一致行动协议或作出类似安排。 3、一致行动关系有效期 3.1 本协议项下各方一致行动关系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止。 4、其他 4.1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补充、更改或解除均必须制作书面文件,并由各方共同签署。 (二)《表决权放弃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1:黄俊辉 甲方2:郑幼文 甲方3:郑永强 甲方4:郑少娜 甲方5:林尤桂 乙方:苏州申泽瑞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甲方1、甲方2、甲方3、甲方4及甲方5合称为“甲方”,甲方、乙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1、表决权放弃 1.1 甲方1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永久放弃行使甲方1持有的宏辉果蔬股份中86,778,557股股份(占宏辉果蔬总股本的比例为14.26%)所拥有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因上市公司实施转增、送红股导致放弃表决权对应的股份数量增加的,则前述新增的股份的表决权等也随之全部放弃行使。本放弃表决权之股份优先于其他流通股予以减持。除非经乙方书面豁免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认可,前述表决权放弃安排不可撤销或终止。 1.2 甲方保证,在上述表决权放弃生效后,甲方合计控制的宏辉果蔬表决权占宏辉果蔬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始终不超过8%。 2、声明、保证与承诺 2.1 甲方于此向乙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2.1.1 甲方系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1.2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约束力。本协议生效后,即对甲方构成可予执行的文件; 2.1.3 甲方签署、交付并于本协议生效后履行本协议不会:(1)导致违反目标公司组织文件的条款;(2)抵触或导致违反、触犯其为一方当事人、对其有拘束力或对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判决、裁决或文件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或者构成该等协议或文件项下的违约;(3)导致违反任何适用法律; 2.1.4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次表决权放弃不可撤销,甲方1不得单方面撤销、终止、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解除本协议约定之表决权放弃。 2.2 乙方于此向甲方做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2.2.1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乙方具有约束力。本协议生效后,即对乙方构成可予执行的文件; 2.2.2 乙方签署、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或者对乙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判决; 2.2.3 乙方签署、交付并于本协议生效后履行本协议不会:(1)导致违反其组织文件的条款;(2)抵触或导致违反、触犯其为一方当事人、对其有拘束力或对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判决、裁决或文件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或者构成该等协议或文件项下的违约;(3)导致违反任何适用法律。 3、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采取纠正措施,且除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还应赔偿和承担守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 4、其他 4.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甲方1、甲方2与乙方于2025年6月13日签署之原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甲方1与乙方签署之《股份转让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中关于表决权放弃的相关约定或表述与本协议约定或表述存在差异或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4.2 本协议一经签署,除非经双方共同书面同意或本协议另有约定,不得变更或解除或终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与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股东黄俊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5,476,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6%。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因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的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各自持股数量的增减,系股东黄俊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郑幼文女士和郑永强先生、郑少娜女士、林尤桂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导致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的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申泽瑞泰于2026年4月23日共同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黄俊辉先生放弃行使其持有的宏辉果蔬股份中86,778,557股股份所拥有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控制权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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