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晨丰科技(603685):晨丰科技关于担保额度调剂暨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24日 14:12:05 中财网
原标题:晨丰科技:晨丰科技关于担保额度调剂暨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额度调剂暨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 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 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 期预计额 度内本次担保 是否有反 担保
辽宁国盛售电有限公司1800万元180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127,86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11.11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为满足售电相关业务需求,公司全资孙公司辽宁国盛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售电”)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综合授信额度为1,800万元。

公司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由于上述事项到期续作,公司全资孙公司国盛售电与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签订了《贸易融资主协议》(编号:贸融资字第ZHHT26000229843号)、《综合授信合同》(编号:公授信字第ZHHT26000229910号),民生银行沈阳分行为国盛售电提供国际贸易融资服务及综合授信额度为1,800万元。

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6000229910001号)。本次公司为国盛售电提供担保金额为1,8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0万元,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考虑到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在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度95,600万元不变的前提下,将符合担保额度调剂条件的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下属公司赤峰启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启航”)未使用的担保额度部分调剂至公司全资孙公司国盛售电。具体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本次调剂 前担保额 度本次调剂 额度本次调剂 后担保额 度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 (含本 次)尚未使 用 担保额 度 (含本 次)
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及下 属公司赤峰启航9,500-1,8007,70000
 国盛售电0+1,8001,8001,80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国盛售电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其他:_全资孙公司__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辽宁国盛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间接 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刘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5MABRY5Y58Y  
成立时间2022年7月12日  
注册地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橙街10-6号101-139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未 经审计)(元)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元)
 资产总额40,498,897.4142,649,716.07
 负债总额5,722,200.3910,390,189.61
 资产净额34,776,697.0232,259,526.46
 营业收入5,917,962.7215,410,417.24
 净利润2,517,170.566,407,173.6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6000229910001号)2.保证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3.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乙方)
4.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5.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6年04月24日至2027年04月23日
(皆含本日)。为避免疑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也指债权确定期间。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各下属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确保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能对各下属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公司能够对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为人民币127,8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11%。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0,600万元,公司为参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260万元。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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