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铭科精技(001319):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证券代码:001319 证券简称:铭科精技 公告编号:2026-012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中期利润分配事宜。《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长期坚持现金分红,统筹考虑了公司正在实施的重大项目投资以及研发投入、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保持适度现金分红比例,将更多留存收益用于公司后续发展,有利于兼顾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对投资者的短期回报,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符合公司实际。该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8,064,715.2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5,753,847.7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6,575,384.7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为463,018,389.03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4,458,772.93元。 根据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夏录荣先生的提议,以及基于对公司稳定的经营情况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以总股本141,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5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4,949.0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 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股东的净利润 140,837,088.53 112,254,250.12 101,448,363.48 (元)
(二)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理性。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0,879.99万元、10,235.22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40%、5.24%,均低于50%。 四、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2026年中期(半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 1、 现金分红条件: ①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②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2、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 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 3、 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