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301357):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其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沈阳顺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义科技”)5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长江保荐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凯栋 马晓玉 马章贺 丰 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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