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300166):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或“公司”)预计2026年度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400万元,其中,预计与关联方北京德昂互通互联网有限公司(简称“德昂互通”)关联交易金额约为25,100万元;与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贰零四玖”)关联交易金额约为15,300万元;与中科视拓(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拓云”)关联交易金额约为5,000万元。 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41,050万元,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1,343.71万元,分别为向北京锐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软科技”)提供房屋租赁,向贰零四玖提供技术服务、劳务等,向东云睿连(武汉)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云睿连”)提供服务器租赁、技术服务等,向视拓云提供技术服务,向德昂互通提供劳务服务,向厦门图扑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图扑”)、锐软科技、德昂互通进行设备采购,接受中科国力(镇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国力”)、厦门图扑的技术服务,接受贰零四玖的服务器托管等。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管连平、霍卫平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92%,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管连平、霍卫平将回避表决。 (二)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贰零四玖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雅西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三街12号院1幢3层310号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翻译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调查(外资不可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贰零四玖总资产为85,931.51万元,净资产为 14,962.95万元;2025年度贰零四玖营业收入为6,351.33万元,净利润为-1,396.93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贰零四玖为北京顺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顺诚”)全资子公司,北京顺诚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连平先生及霍卫平先生投资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贰零四玖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贰零四玖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主要从事云计算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与技术服务,目前建设运营良好,现金流稳定,具有相应的支付及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障碍,在日常交易中能够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二)关联方——德昂互通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德昂互通互联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雅西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三街12号院1幢2层218室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德昂互通总资产17,092.89万元,净资产-4,199.98万元;2025年度德昂互通营业收入6,147.65万元,净利润为-1,174.87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昂互通为北京顺诚全资子公司,北京顺诚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连平先生及霍卫平先生投资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德昂互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德昂互通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主要从事云计算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与技术服务,由于目前北京等一线城市、地区的数据中心需求旺盛,故北京地区IDC机柜利用率和单机柜租金均较高,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目前项目尚在建设中,2022年底已经完成厂房建设,正式运营后将有稳定的现金流,具有相应的支付及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障碍,在日常交易中能够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三)关联方——视拓云 1、基本情况 名称:中科视拓(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梓丞 注册资本:1214.2857万人民币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4号智梦园C座303-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技术进出口;云计算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视拓云总资产46,104.30万元,净资产10,638.92万元;2025年度视拓云营业收入21,176.28万元,净利润为2,568.82万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视拓云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查礼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视拓云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视拓云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主要从事AI云计算、算力C端零售、算力资产运营、开发者社区服务和AI服务器硬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等业务,目前建设运营良好,现金流稳定,具有相应的支付及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障碍,在日常交易中能够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本次预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方式协商确定。 2、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合同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将根据双方业务实际需要进行,按照自愿、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在平等协商后再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化的定价方式,交易价格公允、风险可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通过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2、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生产需要,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公司与该关联方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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