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港(002040):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6-020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因购置1台双箱岸桥、购置4台人工RTG、102重箱堆场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龙潭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等项目分别与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机重工”)、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务工程公司”)形成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项目 1.购置1台双箱岸桥项目(118#) 龙集公司于近日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购置1台双箱岸桥 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港机重工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龙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龙集公司购置1台双箱岸桥项目中标人为港机重工,中标价格3,998万元。 2.购置4台人工RTG项目 龙集公司于近日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购置4台人工RTG 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港机重工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龙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龙集公司购置4台人工RTG项目中标人为港机重工,中标价格4,788万元。 3.102重箱堆场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龙集公司于近日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102重箱堆场勘察 EPC 设计施工 总承包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港务工程公司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龙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龙集公司102重箱堆场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中标人为港务工程公司,中标价格3,365.95万元。 4.龙潭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龙集公司于近日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南京港龙潭港区危险 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港务工程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龙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南京港龙潭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人为港务工程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格1860.45万元。 (二)关联关系 港机重工是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持有港务工程公司42.26%的股权,是港务工程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港口集团”)持有港务工程公司22.48%股权;省港口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港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司35.2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3 项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赵建华、朱同才、时青松、张传平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4,012.40万元,其中与港机重工交易金额为8,786万元,与港务工程公司交易金额为5,226.4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港机重工 名称: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天字号路8号 法定代表人:曾小平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580451165A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港口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电气安装服务;船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制造;水上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矿山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紧固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港机重工总资产21.21亿元,净资产7.84亿元。 2025年,港机重工实现营业收入13.31亿元,净利润4,462.08万元。 (二)港务工程公司 名称: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26号 法定代表人:向宁 注册资本:12,9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6089657911 经营范围:港口经营(凭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电气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服务;为企业内部物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照明器材销售;预制构件生产、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亮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沉船、沉物打捞;普通货物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港务工程公司总资产8.51亿元,净资产2.50亿元。2025年,港务工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6亿元,净利润4,274.26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购置1台双箱岸桥项目 (118#)、购置4台人工RTG项目、102重箱堆场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龙潭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次4项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购置1台双箱岸桥项目(118#) 1.合同内容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商务条款和条件 相关方安全生产协议 廉洁协议书 如果上述所列的文件前后有矛盾,除专门约定外,则以顺序在前的为准。本项目在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签署的有关备忘录也将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若双方签署的备忘录与上述所列文件或备忘录之间前后有矛盾,除专门约定外,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买方 名称: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南京港龙潭港区所在地。 3.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20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期按照招标公告要求。 4.合同价款 含税总价(人民币小写):3998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人 民币大写):叁仟玖佰玖拾捌万元整。 5.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且收到规定单证后的30个日历日内,预付 合同总价的20%;收到全部设计资料并完成设计方案审查,且收到规定单证后的30个日历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20%;货物具备发运条件,且收到规定单证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全部货物到港,完成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后,且收到规定单证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运行稳定并通过项目验收后,且收到规定单证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质保期满后且收到规定单证后的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付款以银行转账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原则上50%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不低于合同总价的 。 6.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7.其他内容 关于采购内容、技术规范、合同价格、款项支付、质量保证、竣工验收、索赔、延期、诉讼等内容见相关附件。 (二)购置4台人工RTG项目 1.合同内容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商务条款和条件 相关方安全生产协议 廉洁协议书 如果上述所列的文件前后有矛盾,除专门约定外,则以顺序在前的为准。本项目在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签署的有关备忘录也将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若双方签署的备忘录与上述所列文件或备忘录之间前后有矛盾,除专门约定外,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买方 名称: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南京港龙潭港区所在地。 3.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16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期按照招标公告要求。 4. 合同价款 含税总价(人民币小写):4788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人 民币大写):肆仟柒佰捌拾捌万元整。 5.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且收到规定单证后的30个日历日内,预付 合同总价的20%;收到全部设计资料并完成设计方案审查,且收到规定单证后的30个日历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20%;货物具备发运条件,且收到规定单证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全部货物到港,完成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后,且收到规定单证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运行稳定并通过项目验收后,且收到规定单证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质保期满后且收到规定单证后的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付款以银行转账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原则上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不低于合同总价的50%。 6.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7.其他内容 关于采购内容、技术规范、合同价格、款项支付、质量保证、竣工验收、索赔、延期、诉讼等内容见相关附件。 (三)102重箱堆场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1.合同内容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商务条款和条件 相关方安全生产协议 安全环保告知书 廉洁协议书 如果上述所列的文件前后有矛盾,除专门约定外,则以顺序在前的为准。本项目在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签署的有关备忘录也将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若双方签署的备忘录与上述所列文件或备忘录之间前后有矛盾,除专门约定外,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买方 名称: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南京港龙潭港区所在地。 3.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期按照招标公告要求。 4.合同价款 含税总价(人民币小写):33659497.75元,增值税税率为9%;(人 民币大写):叁仟叁佰陆拾伍万玖仟肆佰玖拾柒圆柒角伍分。 5.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字盖章后10日内,承包人提供工程费10%的财 务收据和履约银行保函,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费的2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月支付进度款 ①勘察(测)费: A.勘察报告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支付至勘察(测)费的80%; B. 97% 项目交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勘察(测)费的 ;缺陷责任期满 且双方无质量争议后,付清勘察(测)费的余款。 ②设计费: A.初步设计审批后,支付至设计费的25%; B.施工图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支付至设计费的50%; C.承包人提交全部(各阶段)施工图预算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支付至设计费的70%; D.项目交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设计费的97%;缺陷责任期满且双方 无质量争议后付清设计费的余款。 ③建安工程款的支付: 可计量产值的80%向承包人支付月进度款。 ④交工验收后支付款:经发包人确认的甩项单位工程外的本工程整体交工验收并在不存在质量与进度争议、无第三方索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未结严重缺陷情形下,支付至本工程现场已完成计量产值的85%。 ⑤结算初审完成后支付款:须符合上述全部审查条件,审核工程无重大纠纷、无第三方权利主张且承包人所有资料已齐备,方可支付至本工程初审结算金额的90%。 ⑥结算复审完成后支付款:须在无遗留质量、安环、农民工工资等争议确认并资料审查合格基础上,支付至结算复审价97%(扣除各项考核费用)。如存在争议或未决风险,发包人可暂停支付或相应扣减。 ⑦剩余款项待缺陷责任期满且各方签署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 书后一次性支付。 6.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7.其他内容 关于施工范围、施工内容、技术规范、合同价格、工程款支付、质量保证、竣工验收、索赔、延期、诉讼等内容见相关附件。 (四)龙潭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1.合同内容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商务条款和条件 相关方安全生产协议 安全环保告知书 廉洁协议书 如果上述所列的文件前后有矛盾,除专门约定外,则以顺序在前的为准。本项目在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签署的有关备忘录也将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若双方签署的备忘录与上述所列文件或备忘录之间前后有矛盾,除专门约定外,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买方 名称: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南京港龙潭港区所在地。 3.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期按照招标公告要求。 4. 合同价款 含税总价(人民币小写):18604496元,其中工程费报价17604496 元,增值税税率为9%;(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陆拾万肆仟肆佰玖拾陆圆整;设计费报价10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6%;(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 5.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字盖章后1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费 的2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按月支付进度款 ①设计费: A.初步设计审批后,支付至设计费的25%; B.施工图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支付至设计费的50%; C.承包人提交全部(各阶段)施工图预算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支付至设计费的70%; D.项目交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设计费的97%;缺陷责任期满且双方 无质量争议后付清设计费的余款。 ②建安工程款的支付: 可计量产值的80%向承包人支付月进度款。 ③交工验收后支付款:经发包人确认的甩项单位工程外的本工程整体交工验收并在不存在质量与进度争议、无第三方索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未结严重缺陷情形下,支付至本工程现场已完成计量产值的85%。 ④结算初审完成后支付款:须符合上述全部审查条件,审核工程无重大纠纷、无第三方权利主张且承包人所有资料已齐备,方可支付至本工程初审结算金额的90%。 ⑤结算复审完成后支付款:须在无遗留质量、安环、农民工工资等争议确认并资料审查合格基础上,支付至结算复审价97%(扣除各项考核费用)。如存在争议或未决风险,发包人可暂停支付或相应扣减。 ⑥剩余款项待缺陷责任期满且各方签署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 书后一次性支付。 6.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7.其他内容 关于施工范围、施工内容、技术规范、合同价格、工程款支付、质量保证、竣工验收、索赔、延期、诉讼等内容见相关附件。 六、关联交易的资金来源 龙集公司购置1台双箱岸桥项目(118#)、购置4台人工RTG项目、 102重箱堆场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龙潭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项目购置、建设需要,龙集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购置、建设单位,港机重工、港务工程公司分别为各项目的中标单位,港机重工、港务工程公司的资质满足龙集公司项目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1月1日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港机重工累计已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与港务工程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19.58 交易总金额为 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龙集公司因购置1台双箱岸桥、购置4台人工RTG 项目与南京港机重工制造有限公司形成关联交易,因102重箱堆场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龙潭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与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形成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形成。 1 4 RTG 102 龙集公司购置 台双箱岸桥、购置 台人工 项目、 重箱堆 场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龙潭港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均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招标程序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平公允,招标结果公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3.项目招标、开标文件及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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