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皇庭国际(000056):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26-023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2、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27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皇庭国际”变更为“*ST皇庭”、由“皇庭B”变更为“*ST皇庭B”,证券代码仍为“000056、200056”; 3、实行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股、B股; (二)股票简称: 1、由“皇庭国际”变更为“*ST皇庭; 2、由“皇庭B”变更为“*ST皇庭B”。 (三)股票代码:无变化,仍为“000056、200056”; (四)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4月27日; (五)实行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6]第0489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款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综上,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全力以赴采取有效措施来积极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维护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风险警示。具体拟采取以下措施:(一)积极推动债务化解,降低整体债务风险 针对公司现存的大额债务,公司将积极寻求各种有效途径化解存续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豁免等多种方式化解债务。针对公司信用借款本息,公司将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 (二)聚焦核心主业,培育利润增长点 确保商业运营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功率半导体等存量业务稳定发展,为公司运营提供基础现金流支撑。同时依托公司在商业运营、物业管理等领域深耕多年所积累的商业品牌、管理经验、运营体系等优势,进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拓展新的项目。其次,公司计划通过引进专业团队等方式,加快半导体业务发展。同时,通过先收购不良资产,再商业化运营提升资产价值的方式,增厚公司净资产。 (三)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与现金流水平 公司继续通过加强应收款催收力度、优化资金统筹安排,尽力缓解流动性压力,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通过预算管理、技术创新、生产效率提升、质量管理、采购优化、库存管理、人力资源优化等多种措施严格控制生产经营费用,提升整体盈利效率用。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措施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253556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福华路350号岗厦皇庭大厦28A01单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中财网
![]() |